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12 10:59:56 发布人: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对于促进脱贫县产业发展和脱贫群众增收,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着力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脱贫县产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中国科协、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意见》具体安排,现就组建产业顾问组支持脱贫县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着力推动脱贫县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动员相结合。采取政策引导、金融服务等措施,支持科技人才服务脱贫县产业发展。发挥科协组织优势,依托各级科协组织、科研单位,进行广泛深入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汇聚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建立广泛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因地制宜与精准匹配相结合。综合考虑脱贫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脱贫县产业发展瓶颈短板,找准工作切入点,实现科技人才智力优势与脱贫县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匹配。坚持统筹推进与自愿对接相结合。统筹科技人才资源和脱贫县产业发展需求,搭建上下联动、集成优势、对接参与的平台,建立健全对接机制,推动脱贫县与科技人才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建立合作关系,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任务
动员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组成产业顾问组,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外的脱贫县(以下简称“脱贫县”)提供科技服务。聚焦脱贫县县域要求最紧迫、发展最急需的产业,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布局和定位,瞄准生产、加工、保鲜、储运、品牌等全产业链发展关键技术,提供科技对接服务,帮助脱贫县找准产业发展方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为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三、组建产业顾问组
根据脱贫县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摸底情况,由中国科协从全国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级科协组织、各级农技协组织等有关单位中遴选科技工作者,组成产业顾问组。以“一县一组”的方式,与脱贫县建立对接关系,开展科技服务。每个产业顾问组由10名左右科技工作者组成,其中脱贫县科技工作者1至2名,由脱贫县推荐。组长由国家级专家担任,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开展产业顾问组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指导主导产业发展。对于已经有明确主导产业的脱贫县,重点围绕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和做大做强等方面,提供科技服务。对于尚需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的脱贫县,帮助摸清产业发展现状、挖掘特色资源潜力、把准县域比较优势,指导制定县域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脱贫县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主导产业。
(二)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组织开展产业发展调查研究,帮助梳理脱贫县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开展专家咨询,围绕发展环境、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前沿技术、市场开拓和风险防控等,提供决策服务。
(三)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结合脱贫县产业发展实际,跟踪提供技术指导,围绕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存在的技术瓶颈,加强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制约当地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聚焦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打造,开展产业科技服务,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四)帮助培养本土人才。产业顾问组通过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示范服务等方式,开展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帮带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产业发展带头人。立足脱贫县实际,挑选有培养潜力的基层科技人员,开展结对帮带,着力培养本土技术骨干人才,积极培育促进产业发展的农技协等社会组织。
(五)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基地等方式,进行品种引进、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促进脱贫县产业技术迭代升级。围绕脱贫县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推动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发展需求的科技成果在脱贫县转化应用。发挥科技工作者联系广泛的优势,帮助脱贫县引进科技企业,承接产业转移,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收。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在线创新创业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科技服务,强化资源下沉效果,协同基层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整合资源。产业顾问组在脱贫县服务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经村、乡两级公告公示(在固定公开栏公开均不少于10天),严格论证审批后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按程序入库的项目可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现有资金政策,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给予支持。依托“科创中国”、科技小院、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等现有科技服务品牌工作,加大对产业顾问组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建立激励机制。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科协对产业顾问组和成员进行认定,并发放聘书。对产业顾问组和成员,由脱贫县进行工作评价,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科协汇总有关方面意见给予评价,向产业顾问组成员派出单位进行通报。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产业顾问组和成员,进行表扬,对地方认可、群众满意的产业顾问组和成员,向有关部门推荐报送有关情况。推动有关部门在评优评先、科研成果认定、职称评审等方面对产业顾问组成员予以倾斜支持。
(三)强化工作支撑。脱贫县要为产业顾问组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其提供工作场所、交通保障和食宿等服务。要加强协调服务,积极搭建平台,协调产业顾问组与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合作对接关系,促进产业顾问组工作落地落实。
六、实施步骤
(一)自愿申报。脱贫县对当地产业发展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梳理需要外部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的急迫需求,汇总形成需求事项。脱贫县已有科技服务团队的,继续做好相关工作。脱贫县没有科技服务团队或者虽有科技服务团队但仍需县域外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的,按照确有需求、自主自愿的原则,向市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科协组织提出产业顾问匹配申请,经省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科协组织审核,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科协。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科协建立脱贫县产业发展需求清单,依托“科创中国”平台汇聚脱贫县产业技术需求,为促进产业顾问组与脱贫县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提供支撑。
(二)精准匹配。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科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产业顾问匹配申请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成熟一批、匹配一批的原则,确定匹配产业顾问组的脱贫县名单。国家层面,中国科协依托全国学会、各有关科协组织等,围绕脱贫县产业顾问匹配申请,动员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参与产业顾问组工作,建立产业顾问专家库。各省级科协积极推荐本地科技工作者进入产业顾问专家库。东部省(直辖市)协作部门、科协组织依托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按照每个结对的脱贫县1至2名科技工作者的标准,组织动员本地科技工作者参与协作地产业顾问组工作,纳入东西部协作人才交流工作范畴。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组织动员本地科技工作者参与脱贫县产业顾问组工作。中国科协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统筹各方面科技工作者资源,确定脱贫县产业顾问组人员名单。
(三)对接合作。省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科协组织协调所辖脱贫县与产业顾问组进行对接洽谈,在双方自主自愿的前提下,确定合作重点事项。需要进行深度合作的,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产业顾问组采取柔性工作方式,根据脱贫县产业发展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开展现场服务。产业顾问组定期开展集中会商,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商会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脱贫县产业发展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产业顾问组与脱贫县建立远程指导机制,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提供服务支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开展对接活动。产业顾问组与脱贫县共同协商,每年年初形成工作计划,年底形成工作总结,省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科协组织汇总后,报送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科协。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国科协结合实际,强化配合协作,把组建产业顾问组支持脱贫县产业发展作为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省、市、县乡村振兴部门和科协组织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产业顾问组支持脱贫县产业发展专项工作,定期开展工作会商。省、市、县乡村振兴部门和科协组织要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做好产业顾问组的沟通联系工作。脱贫县要主动对接,精心组织实施,每个脱贫县要明确1名县级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作为召集人,负责做好本县产业顾问组的沟通对接、日常联络、服务保障等工作。脱贫县每年要与产业顾问组共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系统谋划全年科技服务工作,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
(二)强化管理服务。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科协组织建立产业顾问组及其成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对产业顾问组工作情况开展效果评估。对产业顾问组服务的项目要强化跟踪管理,主动接受和配合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有效防范风险隐患,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产业顾问组开展科技服务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规定,注重工作实效,坚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做好跟踪评价。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科协组织要做好跟踪评价工作,及时发现整改有关问题,改进相关工作。要及时总结成功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产业顾问组先进团队和典型事迹,复制推广一批操作性强、惠农范围广、经济社会价值高的典型案例,营造科技助力脱贫县产业加快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