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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要闻|多部门部署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1 10:59:56      发布人:       

八部门印发意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

针对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实际,为进一步发挥好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各地要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部署,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迅速组织动员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积极应对政策调整后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农村地区平稳过峰,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落实省负总责、市抓调度、县乡村抓落实的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尤其乡镇、村是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口,要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监测、感染者居家治疗照护、购药送药等服务保障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动员其他各类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运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意见指出,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重点人群筛查和精准服务,并协助做好农村患者转诊衔接、农村地区医疗物资储备投放等工作。对农村合并基础性疾病的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儿童等重点人员健康状况实行建档立卡、精准筛查,建立重点人群包人包户联系人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动态监测跟踪其健康状况。对于重症风险较高感染者要及时发现转运,对有非急危重症就诊需求的群众要协助提供相应诊疗服务。优先保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药品、防疫物资的充足配备。

意见要求,要强化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统筹兼顾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加强对医护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到户到人。

四部门印发通知健全五级书记责任体系抓好农村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做好统筹协调,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选派得力人员参与工作,做到责有人负、事有人干,确保工作机制尽快有效运转。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推进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体系。及时调度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抓好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与卫健、疾控、民政、工信、市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工作衔接,尽快建立农村地区疫情动态信息台账,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沟通协调,保障药品及物资供应、医疗服务和重点人群救治,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上下级联动,推进各项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调研督导参考清单

为解决当前农村疫情防控缺医少药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和其他农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疫情防控责任,1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针对县(市)、乡镇(街道)、村的调研督导8项参考清单。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调研督导作为推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的要求,聚焦建立农村重点人群包人包户联系人制度等重点内容,开展调研督导。对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咬住不放,一抓到底,挂单督办,提高解决问题的实效。

《通知》强调,县级层面重在安排部署、把控需求,要及时部署,全面组织安排,确保农村患者有药用、有医治。乡镇层面重在统筹协调、调度指导,要督导乡村医疗机构对重点人群巡访、巡诊,建立协助转运转诊机制,做好统筹调度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准备。村级层面重在实际操作、具体落实,要建立重点人群信息台账,落实包保机制,到户到人,动态掌握实时情况;要备足人员、车辆,帮助做好就医转诊;要做好疫情防控、合理用药、卫生习惯等常识的宣传;要安排专人对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以及棋牌室、网吧等密闭场所,进行巡查指导,督促落实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要对需要帮助的困难村民,安排专人落实饮食、医药、农事等帮扶措施。

来源:新华社  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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