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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荐读|冀慧珍、刘政《乡村简约治理中信任的“生产—赋能”机制》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22 10:59:56      发布人:       

乡村简约治理中信任的“生产—赋能”机制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3月第2期。

作者介绍:冀慧珍,女,山西平遥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政治认同;刘政,男,山西阳泉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

摘 要: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乡村治理体现灵活性、自治性和有效性,简约治理作为正式治理的补充,能够更好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新时期的简约治理呈现出“积极有为”的治理形态,是应对乡村治理中“高投入低效能”问题的可行方式。通过构建信任“生产—赋能”分析框架,基于H乡案例分析发现,高质量的干群互动能够持续生产干群信任资源。这种信任资源可从三个方面赋能乡村简约治理:推动干群互动由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合作,降低治理复杂性;在日常互动中通过需求满足与价值引导增进共同理解,进而生成治理权威并激活乡村非正式资源;依托干群高度信任所彰显的治理成效,赢得上级信任与赋权,提升治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在信任资源的持续生产与转化中,简约而有效的乡村治理得以实现。

关键词:乡村治理现代化;简约治理;干群信任;“双头”工作法

一、问题提出及文献梳理

现代化进程虽然加速了乡村的发展,但也使其治理面临更加复杂的挑战。当前,国家权力正以项目、下派第一书记、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财政支付村干部报酬等方式全面进入乡村社会,推动乡村治理趋向科层化。然而,这一变化虽有效提升了治理规范性,却也形成了行政吸纳自治的乡村治理样态,并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如村干部的工作重心偏向完成上级任务,干群关系趋于松散;治理系统回应性不足,对群众诉求反应迟缓;村庄自治空间被压缩,内生治理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等等。长此以往,乡村治理可能陷入资源投入持续增加而治理效能未能有效提升的困境。这种困境将严重制约乡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由此,以传统社会权威为基础、以简而高效的治理为目标、兼具灵活性和自治性特征的简约治理进入学术视野,并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展现出重要的时代价值与实践意义。

简约治理最初由黄宗智提出,是指国家借助准官员等半正式行政主体与非正式机制维持基层秩序的治理形态,此后逐渐引起学界注意,简约治理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相结合,正式治理难以对基层社会进行理想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治理,为简约治理留下生存与再生的空间,在正式治理无法完全覆盖的基层治理领域,简约治理起到必不可少的替代或补充作用,从繁到简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面对当前基层普遍存在的负担加重与形式主义等顽疾,倡导寓简约于高效的治理,体现了简约治理破解“高投入低效能”困境的治理价值。有学者指出,简约治理是超越科层化的乡村治理现代化,强调其在当代治理体系中的现实意义。然而,也有研究认为,当前传统村庄共同体的公共性正不断弱化,地方性权威逐渐式微,简约治理所依赖的社会基础趋于瓦解,中国乡村治理可能正经历着“从简约治理走向科层治理”的形态嬗变;“教化”作为简约治理的重要手段,效力受到冲击等。

既有研究为理解简约治理提供了重要理论资源,但一定程度上陷入了“价值肯定”与“条件否定”的对立。肯定论者充分论证了简约治理在现代社会的必要性与理论生命力,却未能阐明其在新的社会基础上所依赖的具体实践载体与实现方式;否定论者虽敏锐地指出传统社会基础瓦解带来的挑战,但忽视了国家通过主动作为构建治理新基础的可能。事实上,当代乡村简约治理已不是黄宗智笔下无为而治的治理形态,而是一种“积极有为”的治理,是一种更具能动性的现代治理形态:通过治理主体的积极作为,重构地方治理权威,主动激活并整合乡村社会非正式资源,最终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乡村治理模式。正因如此,当前的讨论应转向更具建设性的议题,即在社会结构深刻变迁的背景下,如何实现“积极有为”的简约治理。S省S县H乡探索出了以增进干群信任为核心的“炕头+地头”工作法(后文简称“双头”工作法),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并入选了2023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的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本文以该工作法为研究案例,从信任视角切入,剖析村干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如何增进干群信任以实现简约治理。研究发现,以增进干群信任为基础,激活群众参与的内生动力,可为现代社会的简约治理构建新的条件。这不仅是对简约治理理论的现代承接,也是对其在新时代实践路径的积极探索。

二、信任“生产—赋能”:简约治理的分析框架建构

信任是维系现代社会有效运转的基本心理要素。在乡村治理语境中,干群信任是指村干部与群众在长期、高频的日常交往与合作中形成的,以情感互嵌为基础、以互惠预期为支撑的关系信任;其实质是群众基于对干部才干、善意与可靠性的认知,所形成的稳定认同、期待与支持。这种积极预期有助于强化合作意愿,实现集体行动。因此,干群信任是简约治理持续运转的关键资源。

然而,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政府主要依靠向上争取财政资金,加之非正式资源日趋脆弱、离散和隐蔽,许多基层政府和干部失去了主动与群众互动交流并激活非正式资源的动力,干群之间互动频率降低,干群信任呈现弱化趋向。同时,由于国家正式行政机构设置止于乡镇,村干部作为准官员的身份及“双重代理人”的角色从未改变,这为简约治理在当代乡村的延续和运作提供了体制基础。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以常态化的干群互动增进干群信任是实现简约治理的现实路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信任“生产—赋能”分析框架(见图1),用以说明乡村治理过程中干群信任是如何生产并进一步推动乡村简约治理实现的。


图1 信任“生产—赋能”分析框架

如图1所示,干群互动构成乡村信任生产的起点。本文立足于中国乡村人与人之间关系主义的互动取向,借鉴情感信任、关系信任与制度信任分类法,将干群互动所生成的信任界定为关系信任。具体而言:情感信任植根于血缘等先赋性关系,与干群之间基于互动建构的关系逻辑不符;制度信任的对象是抽象的制度,亦无法回应干群互动中对“人”的直接期待;关系信任则是在后天持续交往中逐步形成的复合型信任,兼具理性和感性成分,高度契合干群互动的实践特征。尤为重要的是,关系信任能以低成本方式建构:只要村干部通过高频次、高质量的日常互动与群众建立起正向情感联系,就有可能建立实质的理解与信任。因此,在资源有限但互动空间广阔的乡村场域中,依托干群互动培育关系信任,是实现简约治理的重要路径。这种不断积累和深化的信任,可从三个方面赋能乡村简约治理。

第一,以信任促成主动合作,降低治理复杂性。信任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简化合作复杂性而被行动者有意识地建构起来的,信任的积累能使干群双方形成稳定、正向的行为预期,并促成积极合作行为,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实现更高的效能,精准回应了简约治理对于简而高效的核心追求。

第二,通过增进共同理解生成治理权威,激活非正式资源。半正式行政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建立在共同理解基础上的地方权威。在传统社会,这种共同理解往往由长期稳定的亲缘、地缘关系和共享的文化习俗自发生成;而当前,随着传统社会联结机制的弱化,难以自发形成共同理解。此时,干群互动本身即是加强情感联系、增进共识的过程;同时,在干群信任基础上,干部更有可能通过积极引导实现有效沟通、增进共同理解,从而实现治理权威的生成与非正式资源的激活。

第三,在干群信任基础上,以治理效能争取上级认可,提升治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自主性与灵活性是简约治理区别于科层治理的重要特征,也是其实现简而高效的关键所在。在当前国家权力不断向基层延伸的背景下,自主性的获得往往依赖上级的认可或默许。现代乡镇政权在实践中呈现出策略主义的运作逻辑,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规避问责风险,倾向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治理方式,这为自主性的获得提供了可能。拥有良好干群信任的村庄,不仅能通过对非正式资源的有效运用彰显其能力,也可凭借群众对治理过程与结果较高的认同度和包容度,向上级传递出“治理可预期、风险可控”的积极信号。上级会更有信心地认定村干部具备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在政策执行中赋予其更大的自主空间,使简约治理所强调的因地制宜、灵活应对的实践逻辑在现代科层体系下延续和实现。

三、案例分析:干群信任推动乡村简约治理的实践过程

(一)案例介绍

“双头”工作法是S省S县H乡在化解土地纠纷过程中逐步探索形成的乡村治理模式。所谓“双头”,指的是家庭炕头与田间地头这两个承载群众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空间。其中,“炕头”作为家庭空间,环境温馨、氛围亲切,能够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情感沟通与心理抚慰;而“地头”作为群众日常劳作的公共场域,人员集中、信息流通快、群众参与度高,适合解决涉及公共利益或群体性争议的事务。二者有机结合,形成了“炕头聊心事、地头解难事”的联合治理机制,为新时代乡村善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本文选择“双头”工作法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两点考虑:第一,该工作法适用的地域和条件广泛。H乡属于半农半工型乡镇,这类乡镇在S省乃至全国基层社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在缺乏大规模资源投入和技术支撑的背景下,当地通过构建干群信任关系有效实现了乡村治理目标,并于2023年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第二,该工作法具有较强的推广潜力。与许多较为依赖特定地域文化资源的“枫桥式工作法”不同,“双头”工作法不依托在地文化,更适于在不同地区推广和本土化。

本文的资料来源包括一手资料与二手资料。一手资料主要来自笔者于2025年7月对H乡“双头”工作法开展的实地调研。笔者通过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和座谈会等方式,先后走访了S县多个推广该工作法的乡镇,与乡镇干部、村干部、调解员及群众进行广泛交流,获取了大量关于“双头”工作法运行机制与实践成效的一手资料。二手资料则包括相关政策文件、媒体报道和调研期间收集的文本资料,用于补充背景信息与提供理论参照。

(二)信任生产与赋能:H乡实现简约治理的实践过程与效能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H乡党委立足本地实际,通过炕头聊心事等非正式互动,增进干群沟通,建立稳固的干群信任。在此基础上,将治理场域从制度化的办公室延伸至生活化的田间地头,并促成集体行动。在这个过程中,乡村内生的非正式资源被有效激活,并转化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为乡村现代化治理探索出了一条可行路径。

1.炕头聊心事:从“公家人”到“自己人”的信任生产

在中国乡土社会,个体常以“群我”为中心,依据亲疏远近形成具有不同信任度的角色信任圈层。这种基于角色认知的信任,是关系信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一般而言,个体与核心圈层的距离越近,信任度越高;反之则越低。但通过持续的情感联络与关系维系,原本处于外围、关系较为疏远的个体,也能被逐步纳入“熟人”乃至“自己人”的圈层之中,从而获得相应的信任。H乡的干群互动实践正是遵循这一逻辑,推动群众对干部的角色认知从“公家人”到“熟人”再到“自己人”转变,由此获得了群众的认同与信任。

第一,H乡通过构建常态化的干群互动机制,推动干部身份从“公家人”向“熟人”转变,建立起初步的信任。村干部与群众间信息不对称是干群信任缺失的重要原因。干群信任的积累,既依赖对具体问题的回应,更根植于日常的持续性互动之中。H乡干部主动入户走访已超越任务驱动,成为一种治理自觉。与“有事才上门”的行为模式不同,许多村干部在完成常规工作之后,经常进入群众家庭开展无明确任务导向的交流,这类走访不以政策宣讲或信息采集为目的,而是通过了解家庭生活状况、倾听日常关切等方式,维持与群众的持续性互动。而这种持续性互动,逐渐改变了群众对干部的身份认知:干部不再被视为仅在公务需要时出现的“公家人”,更被赋予“常来往的熟人”这一更具亲近性的社会角色,获得基于熟人身份的信任。

第二,在熟人信任基础上,H乡干部进一步以家庭场域为切入点,在炕头聊心事中促进深层沟通,实现从“熟人”到“自己人”的认同深化。家庭是基层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重要场所和基本单元,H乡干部会依托已建立的熟人关系主动走进群众炕头,通过生活化互动实现与群众的情感交融。在炕头交谈中,干部不急于聚焦矛盾本身,而是从家长里短入手,以拉家常的自然方式过渡到治理议题。如在谈论农耕收成时,延伸至土地边界纠纷;聊起邻里往来时,顺势了解积怨由来。这种嵌入生活场景的沟通,解除了群众对干部的心理戒备,使群众将干部视为可倾诉、可依赖的对象,最终构建起利益相通、情感相融的“自己人”认知,实现了干群信任的深化。

H乡干部还通过聚焦“关键小事”等路径,培育基于民生实效的理性信任。乡党委面对乡财政能力薄弱的现状,选择以“关键小事”为切入点,聚焦群众可感、可及、可评的民生问题,通过低成本、高频次的务实回应,逐渐培育出基于需求满足的理性信任。例如:针对全乡留守老人较多的情况,乡党委组织成立“爱心敬老”服务队,开展60岁以上老人免费理发、定期开放“小澡堂”等志愿服务。此类举措支出不大,且直击群众生活痛点,覆盖人群广,感知度强,易形成“干部在做事”的集体认知,从而为干群信任的生产提供了实效支撑。

2.地头解难题:信任支撑下的群众在场与资源激活

在稳固的干群信任基础上,H乡将治理场域延伸至田间地头,通过空间拓展实现了群众广泛在场,激活并整合了各种非正式资源,有效提升了治理效能。

第一,拓展公共空间,营造治理载体。群众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往往始于对其可见性的感知。H乡干部将矛盾调解的场所扩展至田间地头,将田间地头升华为治理的公共空间,使治理行为进入群众日常生活视野,成为可感、可观、可触的公共事件,增强了治理过程的透明度与参与性。同时,干部在调解过程中主动参与农务劳动,显著弱化了公家人与老百姓之间的身份区隔,提升了群众对治理行为的接纳度。久而久之,地头被群众默认为化解土地纠纷乃至其他治理事务的公共空间,实现了治理空间与生活空间的有机融合。

第二,找回群众在场,以集体行动激活治理资源。简约治理的关键机制在于群众动员,用柔性控制的方式实现治理目标,地头作为治理空间的拓展,其独特性在于实现了群众的广泛在场。在治理过程中,现场不仅有问题当事人,更有许多闻讯而来的群众。他们或是出于对公共事务的关心,或是基于对村干部的信任前来围观,从而使地头迅速成为一个具备公共议事功能的治理场域。在信任支撑下,他们并非被动的旁观者,而是常常主动介入———或以老辈人身份援引村规民约,或以知情人角色补充事实细节,或以和事佬姿态劝说双方互谅互让。这些发言就是村庄内生资源被激活的体现,共同构筑起一个强有力的公共舆论场,且其所形成的道德压力,促使当事人在乡邻的注视下更倾向于讲实情、服道理,主动调整自身诉求与态度,从而为矛盾纠纷的化解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外,H乡还通过良好的选拔机制实现精英吸纳与信任巩固,推动基层组织良性发展。基层治理的重心,是通过群众工作,发现基层社会中的积极分子,并将其组织起来,带动中间群众,引导人民群众自主建设自身的美好幸福生活。H乡党委有意识地将群众在公共事务中的表现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对于普通群众,若能在矛盾调解中主动评理、在公共事务中积极建言,将被视为有情怀、有担当的体现。乡党委将优先把这类群众选拔进入村“两委”,使其从治理的参与者转变为组织者;对于现任村干部,若群众满意度高、善于化解矛盾,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也将优先推荐提拔至乡镇岗位或纳入后备干部库。通过这套选拔机制,很大程度确保了新晋干部是群众眼中的自己人,具有一定的治理权威,保证了治理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同时,这种干部选拔机制作为一种正向激励也强化了干群之间的信任,实现了信任的自我维系与持续积累。

四、干群信任推动乡村简约治理的内在机理

乡村简约治理的有效实现,关键在于将干群信任这一社会资本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一实践始终以群众认同为价值基点。

(一)理性互惠与情感联结:非正式互动中的信任生产

亲密与情感是强连带的标志,情感的依赖使人们愿意感性地表达善意,使双方保持善意的互动,能够增加相互信任。但个体通常不会轻易让自己蒙受损失,而是更强调自身利益的实现。即使以熟人关系建立的信任也内含理性互惠的因素,是理性和感性交织的信任。因此,理性互惠与情感联结共同构成了干群信任持续生产的动力,而能够同时承载并深化这两者的,正是高频次的非正式互动。

第一,非正式互动实现了角色的“去权力化”,为干群理性协商与情感交流创造前提。一般而言,办公室等正式场合具有高度仪式感,其制度化的物理空间和互动过程容易强化干部作为“国家代理人”的权力角色,使群众在心理上处于被管理者位置,触发戒备、疏离甚至抵触情绪,难以增进信任。而H乡干部主动走进群众炕头这一祛除了权力符号的生活空间,并采取柔性沟通策略,大大弱化了干部本身所代表的制度性权威,其角色也从“官”转换为“熟人”或“朋友”。这让群众能够卸下心理防备、进行真诚交流。

第二,非正式互动实现了从策略性表达到生活实情的信息获取,有助于推动理性互惠与信任生产。在正式场合,受权力压力、利益考量等因素影响,群众的言说往往倾向于呈现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回避敏感细节或真实动机,形成经过精心筛选或组织的策略性表达。干部在此类情境中获取的信息往往是片面的、经过过滤或加工后的片段,难以看到问题全貌或触及问题本质。由此作出的决策容易偏离群众真实需求,并在干群之间造成信任损耗:群众怀疑干部不理解自己,干部则质疑群众不说实话,陷入治理僵局。相比之下,在家庭等非正式空间,群众更可能讲述自己的真实感受。而生活现场的交流叙述,不仅包含大量办公室交流中难以获取的细节,也折射出村庄社会特有的交往逻辑和问题认知方式。干部正是通过这些鲜活的一手信息,得以精准回应群众需求,从而显著强化了群众对干部治理能力的认同,为理性互惠关系的构建与信任的持续生产提供了重要支撑。

第三,非正式互动推动互动内容从事务交涉向情感联结深化,在共情中培育认同与信任。在实践中,正式互动通常围绕具体问题展开,交流过程强调效率与结果,呈现出鲜明的工具理性特征。这种互动模式虽程序合规,但也容易拉大干群间的心理距离。相比起来,炕头聊天等非正式互动并不预设具体目标,而是自然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节奏,本质上是一种以关系维系和情感共鸣为目标的社会交往实践。高频次的非正式互动通过共享生活经验传递关怀与共情,不仅能满足群众对“尊重”“关怀”的情感需求,更在潜移默化中建构起一种基于相似性的“我群”认同,而“我群”意识正是信任产生的认同基础。

第四,非正式互动促进法理规则与乡土逻辑的有机融合,在价值调适中强化共识,实现情感联结。在当代乡村社会,绝大多数治理事务仍深嵌于由亲缘、地缘等交织而成的复杂关系网络之中,情理依然是日常互动与纠纷调处的重要运行逻辑。因此,乡村有效治理应当实现法理规则与乡土情理的有机结合。而干群非正式互动在恪守法理规范的前提下,主动顺应乡土社会的情感与关系传统,将情感、关系、利益复合交织于民众日常起居,使国家法理规则与地方社会伦理在具体情境中相互对话、相互理解、彼此调适,很大限度地缓解了刚性规则与乡土逻辑之间可能产生的张力,构建起契合“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特征的运行体系。在此基础上,干群之间形成了深层次的价值共鸣与情感联结,为构建稳定、持久的干群信任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从被动响应到主动合作:干群信任基础上的治理复杂性降低

在乡村治理中,信息不对称与集体行动困境是增加治理成本的重要原因。干群信任通过塑造稳定的良性预期,促使群众主动提供信息、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使治理系统无需依赖复杂的科层架构与密集的资源投入,即可实现信息精准传递与行动有效协同,从而为简约治理奠定了坚实的运行基础。

1.基于积极预期的诉求主动表达

实践中,压力型体制的运作逻辑使基层政府疲于应对上级名目繁多的考核而容易忽视接收来自社会和民众的需求和反馈。群众诉求通过正式渠道上报,可能出现信息滞后、失真或不完整的问题,进而导致治理响应迟缓、资源错配。在此背景下,干群信任通过塑造稳定的积极预期,成为打通信息壁垒、促成合作行为的关键。以H乡为例,群众基于过往互动经验,确信干部会重视并有效回应其诉求,形成了主动沟通的信任基础。这种积极预期促使群众在问题出现时愿意主动、坦诚地表达诉求,而非回避、隐瞒或任其发酵,从而将潜在的社会风险转化为可合作的治理议题。

由此,信息传递环节减少,信息甄别与验证成本显著降低;治理介入时机前移,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防,有效降低了风险累积与矛盾激化的可能性。随着干群互动的常态化,群众对干部愈加信赖,愈发倾向于通过这一低成本、高效率的渠道反映问题。治理系统因信息畅通而更加敏捷,有限资源得以精准投放到关键领域,有利于实现简而高效。

2.信任的动员效应:从个体围观到集体共治

帕特南指出,社会信任和公民参与是相互强化的,信任不仅促进了个体层面的信息表达,更在公共层面实现了对群众参与的有效动员。在乡村治理中,干部现场调解虽能引发群众围观,但单纯在场并不必然转化为有效参与,也可能表现为“以在场的方式缺席”。以H乡为例,在地头调解等治理场景中,群众最初多以旁观者身份出现,若缺乏信任基础,这种在场往往就止于事不关己的围观。而干群信任正是贯通在场与有效参与的关键资本,能将无序的个体围观转化为有序的集体共治。

具体而言,干群信任对动员群众参与具有多重作用。第一,信任降低表达的心理成本,激发参与意愿。当群众确信干部处事公正时,更愿意在公开场合表达看法,实现从看热闹到评是非的转变。第二,信任保障了注意力的持续聚焦。群众相信干部会解决问题的积极预期使个体注意力保持聚焦,并通过持续交流逐步形成明确的集体看法。第三,信任激发了群众的集体行动。基于信任和评理过程中形成的共识,群众注意力会逐渐从评判是非转向解决问题。他们会主动协商分工、统筹协调资源,共同推动矛盾化解。这一过程表明,信任使群众从治理的旁观者转变为共治者,最终形成干部引导、群众协同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在互动中增进共同理解:信任支撑下的治理权威生成

简约治理的实现有赖于的内生权威体系的支撑,干群信任在此过程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它通过需求满足与价值引导,促成关于“何为尽责为民”的共同理解,生成治理权威;通过共识强化与制度吸纳,实现信任与权威的可持续再生产。由此,乡村治理能以低成本方式生成并维系地方权威,为简约治理提供坚实的能力支撑。

1.需求满足与价值引导:“关键小事”下的权威建构

有研究指出,当前很多村集体和村干部的权威弱化可归因于村级组织掌控的公共资源急剧减少,而干部如果无法持续供给资源,就会使得依赖资源输入的权威建构模式面临挑战,加之利益分配本身具有高度敏感性,任何不公或信息不透明都可能引发质疑与冲突,尤其在利益本就不足的情况下体现得更为明显。

然而,H乡的实践表明,当正式资源供给无法满足期待时,干群信任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资源短缺带来的权威弱化风险,实现低成本权威生产。具体而言,该乡通过聚焦老人理发、洗浴等“关键小事”,构建起一套低成本、高感知的治理体系。尽管这些举措并未改变资源总体不足的现实,且在低信任环境中易被质疑为选择性施惠或政策表演,但在高度信任的干群关系下,其治理价值被重新诠释,群众更倾向于将其解读为“干部已尽力”“小事见真心”,从而形成对干部角色的积极认同。这一认知转变的关键在于,信任促使群众评价标准从功利性的“是否受益”转向价值性的“是否尽责”“是否公正”。同时,信任也拓展了群众的包容空间,使其更愿意体谅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因一时未被惠及而否定整体治理绩效。

在此过程中,治理行为本身成为价值传递的载体。干部通过持续参与服务,以在场和用心展现责任担当,潜移默化地引导着群众对干部的价值判断,使有限的服务供给获得了超越物质价值的认可,进而转化为对干部角色的深度认同与自愿服从。同时,群众对政府及干部“善的”价值判断,具有稳定性、持续性与传播力,为简约治理注入了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2.共识强化与制度吸纳:信任与权威的稳定再生产

尽管干群信任能够支撑村干部重建治理权威,但这种权威建构所依赖的往往是群众对某一干部的个人信任。一旦该干部离开治理岗位,其积累的信任便难以延续,群众认同也随之弱化甚至瓦解,进而影响治理的稳定性。

面对这一困境,可通过共识强化和制度吸纳的方式,将乡村社会中具有公共精神与群众信任的个体持续吸纳为治理力量,从而实现干群信任和地方权威的持续稳定生产。H乡通过制度化方式,让那些在群众中已有良好口碑、办事公道的积极分子进入治理岗位,从而保证村庄始终由“群众信得过的人”来治理。这一干部选拔做法本质上是对公共价值的主动确认与强化,充分体现了善治精神。一方面,其将群众对某一干部的个人认同有效转化为对村“两委”岗位的制度性信任,从而缓解了因人事变动可能带来的权威消解风险;另一方面,乡村情感场域内的正向情感氛围,也需要正向公共价值的引导,通过释放“做好人、行公道不是无谓付出,而是可以获得组织认可”的强烈信号,在乡村社会塑造起一种正向激励的情感与文化氛围。在此过程中,“情、理、公”等地方性价值被不断激活、强化与再生产,干群之间的情感联结也在共治实践中持续深化。长此以往,个体善行与组织回应形成良性互动,推动村庄逐步形成崇德向善的治理生态。

(四)信任赋权:获得上级认可的治理灵活性提升

“乡村接受+政权认可”是准官员进行半正式行政实践的前提条件,为其提供了完成社会治理任务的弹性治理空间。其中,“乡村接受”体现为群众对村干部治理权威的认同,“政权认可”则不仅限于对其身份的正式确认,更深层次地表现为上级对其治理方式灵活性与自主性的默许。这种默许并非无条件的放任,而是建立在治理有效性预期基础上的审慎授权,本质上是一种“以治理实效换取自主空间”的隐性契约。若缺乏这种实质性弹性,村干部将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境,治理实践极易陷入被动困境。

对村干部的能力信任是默许得以成立的关键前提。以H乡地头调解为例,地头作为完全开放的公共空间,与调解室不同,其物理边界模糊、参与主体多元,虽然有利于形成公共评议与共识,但也天然存在秩序失控风险。一旦处理失当,个体负面情绪可能迅速发酵,普通矛盾可能升级为群体性冲突。而这对基层政府而言,往往意味着“一票否决”的政治风险。然而,即使面临此类潜在风险,上级仍对地头治理模式予以默许,正是出于对村干部的深度信任。这种信任来源于在干群信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缓冲,干群互信关系使群众更倾向于给予干部一定的宽容与解决问题的空间,也更倾向于相信其承诺,从而从源头上降低了情绪激化与矛盾升级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上级更相信村干部具备在复杂环境中引导对话、控制节奏、促成和解的能力,从而愿意赋予村级组织更大的自主空间,增强了乡村治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同时,上级信任也显著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主动作为,实现了现代简约治理所倡导的“积极有为”与“弹性适应”的有机统一。

五、结论

本文基于对H乡治理实践的观察,构建了信任“生产—赋能”分析框架,揭示了干群信任作为关键社会资本对实现乡村简约治理的重要作用。研究发现,在乡村治理场域中,高频率、高质量的干群互动能持续生产干群信任。这种信任可从三个方面赋能乡村简约治理:第一,推动干群互动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合作,从而降低治理复杂性;第二,通过日常互动中的需求满足与价值引导增进共同理解,生成治理权威,激活乡村非正式资源;第三,凭借村干部在干群信任基础上展现出的治理效能,争取上级的认可与赋权,提升乡村治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正是在这种对信任资源的持续生产与转化中,简约而有效的治理得以实现。

同时,H乡的实践在经验层面展现了当代乡村简约治理所呈现的“积极有为”形态及其实现条件。这表明,在传统社会基础渐趋瓦解的背景下,简约治理已超越传统无为而治中以维持基层秩序为目标的治理逻辑,并转变为一种以服务人民为导向、彰显积极有为特征的现代治理模式。在宏观层面,这种“积极有为”体现为国家权力与公共资源的下沉,以及在此过程中国家对乡村现代化秩序的主动构建;在微观层面,则体现为作为准官员的村干部,主动运用群众工作方法,通过高频次、高质量、高情感投入的干群互动,持续构建并巩固干群信任。在此基础上,村干部得以有效调适规则、凝聚共识、整合资源,进而生成社会权威、激活非正式资源,最终实现治理效能的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宏观层面国家对乡村的“积极有为”,最终也必须通过村干部扎实的群众工作,才能转化为真正可感知、可持续的治理效能。因此,村干部实质上是推动乡村简约治理能否实现的关键行动者,其能动性的发挥程度,直接关系简约治理能否真正落地生根。

党的建设能力和水平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具有深刻的关联性与互动性。村干部能动性的有效发挥,也依托基层党建的质量与效能。因此,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实现简约治理,必须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前提下充分激发村干部的积极性,通过村干部的积极作为消解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之间的张力,构建以信任为纽带的治理共同体,最终形成一种既符合国家需求、又扎根乡土社会的低成本、高效率、可持续治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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