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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荐读|李蓉蓉 解小宇《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效能的双重检验 —— 以框架理论为视角的中国农民群体考察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8-26 10:59:56      发布人: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 意识形态效能的双重检验——

以框架理论为视角的中国农民群体考察

摘 要:意识形态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意识形态效能反映了国家治理的效能。因此,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意识形态效能不断彰显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生产与传播贯穿于不同历史时期国家治理的主线,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意识形态效能是其影响力的根本体现。对此,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的重要思想的文本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 “文本框架” 下呈现出话语变迁的适应性和连续性特征;从中国农民群体的现实回应中可以发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 “受众框架” 下呈现出农民的广续性基础认知、深厚性情感认同和持久性价值认定,凸显出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以情感价值为主导” 的认同特点。这是长期以来政党认同的代际传承的产物,同时也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弥足珍贵的合法性基础和民心支持。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效能可通过强化组织引领统摄,突出认知导向;创新话语表达形式,延展认知带宽;优化数字传播生态,畅通认知通道;以及融入地域特色要素,增强认知效力。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效能;框架理论;中国农民

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国家治理的有力抓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生产、供给与传播,国家治理现代化就缺少了 “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尤为重视意识形态的教化功能,不仅通过各种政治社会化的机构进行全方位宣传,而且借助各类公共媒体和社会网络进行舆论引导,目的就是使意识形态效能最大化,从而构建社会大众的共同信念,形成稳固的政治认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必然要求对意识形态效能这一关键议题进行系统审视。正确认知并不断优化提升意识形态效能,是确保国家治理现代化持续推进的关键所在。

一、理论关联与文献述评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断展现其效能的过程。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彰显意识形态效能提供了必要的时空场域,意识形态效能则是观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面镜子,二者同频共振、相辅相成。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意识形态效能的意涵 中国的国家治理在内涵上有别于西方的 “治理” 概念,更为强调国家在场的治理,即 “体现国家的主导性,彰显国家自主性,进而展现其意志” 的治理。同时,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也是 “一个与中国现实与历史、国情与体制高度结合的概念”,其所体现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凸显了 “国家对现存社会力量的吸纳” 的全面提升,也体现了国家治理中 “核心价值体系、权威决策体系、行政执行系统、经济发展体系、社会保证体系和政治互动机制” 的发展过程。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经历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建制初具规模,到改革开放后国家治理能力逐步提高与组织制度日益完善,再到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飞越的过程。这其中既蕴含着特定阶段的现时性,也彰显了不断发展和持续提升的历时性。 意识形态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被视为由统治阶级主导、服务于其利益合法化的观念体系。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被民众所了解、接受乃至认同,要通过意识形态的效能展现。效能是指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效果的实际程度,是对目标完成度的系统化衡量。意识形态在其发轫之际就具有维系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基本目标,这一目标的完成质量在根本上决定了意识形态效能的水平。因此,意识形态效能可以理解为国家所主导的一套特定的思想体系是否具有生命力和认同度的体现。具体到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体现为中国共产党所坚持和发扬的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的系列思想,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以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与传播,旨在使整个社会获得共享认知和共同信念。当社会大众对党的思想产生极高认同之时,便体现了最大化的意识形态效能。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意识形态效能的双向赋能 意识形态效能源于民众对国家的广泛且深入的情感归属和心理认同,这种归属感和认同感建立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治清朗、经济繁荣与社会和谐的现实基础之上。意识形态效能作为衡量由国家所主导的价值体系功用如何的重要标准,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具体而言,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在不同层面为提升意识形态效能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场域。从政治角度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旨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能够为巩固和强化民众的政治认同奠定政治保障;从经济方面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经济建设朝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迈进,能够为提升意识形态效能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从社会层面看,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构建更加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能够为提升意识形态效能营造良好的价值氛围。 另一方面,意识形态效能在社会动员、价值导向和形塑认同等方面反映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在不同阶段的方向与成果。在社会动员上,意识形态效能彰显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社会大众的凝聚力、向心力与号召力;在价值导向上,意识形态效能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变为社会共同价值追求的实践效果;在形塑认同上,意识形态效能反映了国家治理的生命力以及民众对其政治合法性的认同程度。总的来看,意识形态效能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尺,是合法性认同、核心价值和社会共识等聚合下的产物。如果说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够为意识形态效能提供 “刚性” 支撑,那么较高的意识形态效能则可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持续推进提供 “柔性” 驱动。

(三)相关文献的梳理与审思 学界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但真正聚焦意识形态效能这一议题的研究则稍显不足。尽管如此,依然可以看到国内外学者从意识形态研究中延发出的对国家治理中意识形态效能的相关论点及争议。一类观点是意识形态效能 “强劲说”,即认为意识形态效能在中国社会长期以来都较为强劲。譬如,德国学者海克・霍尔比格以中国 “社会主义新农村” 的政策安排为例,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各阶层政治关切的积极回应。霍尔比格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大大受益于中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生命力。国内学者陈伟等人以 “陈酒入新瓶” 为隐喻,认为官方话语能够有效衔接 “正统意识形态” 与市场改革的 “实践意识形态”,从而使国家意识形态在稳固内核的基础上不断吸纳和再生产新的元素,其适应性亦随之增强。两位学者文中所提到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和适应性正是意识形态效能的体现。 另一类观点是意识形态效能 “弱化说”,即认为意识形态效能在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呈式微之态。譬如,杨光斌从权力视角指出了中国意识形态权力的短板问题,即意识形态权力对国家治理与现代化建设的实质贡献明显滞后于经济、政治和军事权力。朱光磊和于丹认为,中国意识形态建设面临外部强势冲击与自身时代适应性不足两大挑战,这容易弱化国家意识形态的整合与维稳功效。周雪光则揭示了官僚组织在意识形态教化中可能产生的 “政治教化仪式化” 现象。 综上可见,意识形态效能的 “强劲说” 与 “弱化说” 从不同维度展现了中国意识形态效能的理论与现实图景。前者侧重于探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具体情景中的社会功用,后者更多是从历史变迁的角度审视意识形态效能提升的阻碍因素。总体来看,这两方面的争议均反映出已有研究的缺失之处,具体表现为:第一,已有研究侧重于从宏观理论入手进行逻辑论证,缺乏一定的经验依据,在微观和经验的结合上不够有力;第二,研究对象以教育水平较高的主体为主,且大多数研究倾向于单向度分析,缺少对教育水平不高的受众的双向考察;第三,研究的时间线大多集中在改革开放前后,难以有效反映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较为长时段的意识形态效能,因而其前沿性及解释力有所减弱。 从现实来看,意识形态效能应既体现在意识形态不断地供给与变迁过程,同时又内嵌于意识形态被接受的具体程度和实际效果。因此,对意识形态效能的检验需要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供给与接受两个维度展开。其一,话语的生产与传播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供给的重要形式,因而其话语供给是检验意识形态效能的重要窗口。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的重要思想是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深刻诠释与高度凝练,反映了不同时期国家治理的任务和要求,构成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供给的重要来源。其二,民众的认知与感受是意识形态接受的重要体现,因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民众接受程度是检验意识形态效能的另一重要向度。在中国,农民群体或许是最具代表性的考察主体,因为农民不仅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代表,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亲历者和见证人,其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较为直观的认识。借此,本文试图基于框架理论的视角,在探析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变迁特征的同时,将中国农民群体作为考察主体,以期管窥意识形态效能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体现。

二、框架理论及其应用路径

对意识形态效能的考察既需要充分挖掘相关的文本资料以反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供给与变迁的状况,也需要通过具体数据来考量民众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接受与认同程度。框架理论作为政治传播的一个重要理论,可以勾连起供给方和受众方。因此,可以将框架理论作为考察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效能究竟如何的一个理想研究工具。

(一)框架理论 “框架”(frame)概念发端于英国人类学家贝特森(Gregory Bateson)1955 年的研究成果,用以指代基于 “元传播”(meta-communication)层面心理互动的诠释规则。后来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Erving Goffman)提出了框架分析(framing analysis),将框架界定为一种认知结构,是对人们所能识别的一系列基本元素的代称。此后学界围绕议题供给方与接受方之间的互动形成两类观点:一是基于所讨论议题 “被框定”(framed)的过程,将框架视为对既有文本的诠释与评介,并以此影响受众的社会认知。二是基于被框定议题的传导过程,认为 “媒体能够借助框架将大量信息分配到认知范畴,并将其打包以便有效地传递给受众”。概言之,框架理论的基本应用路径表现为:一是供给方通过突出其 “中心组织思想” 完成对议题的框定。二是接受方依据已有的认知结构对议题进行感知和解读。对此,可通过 “框架效应”(framing effect),即被设定框架与框架客体之间影响和被影响的动态关系来确定双方的结果。

(二)意识形态效能检验的双重框架建构 将框架理论运用于意识形态效能的考察之中,也形成了两个视角。从供给视角来看,意识形态效能表现为供给方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中所拥有的适应不同时代的话语表达,以及时代变迁中一以贯之的思想内核;从接受视角来看,意识形态效能表现为接受方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基础认知、情感认同以及价值认定程度。这种框架效应具体可聚焦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生产与传播的适应性和连续性,以及受众接受的广泛性和深入性上。 具体而言,一是从供给方的角度出发,建构意识形态效能检验的 “文本框架”。该分析框架考察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变迁特征。话语并非简单的文字组合,而是承载了一定社会价值原则的意义表达,是标示意义世界的判断。由于意识形态本身是相对抽象的,就需要借助话语的形式进行表达和传播,意识形态话语通常又寓于文本之中。因此,对意识形态效能的 “文本框架” 检验可以采用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的研究方法,即通过梳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并提取相应的关键词,进而分别考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变迁的适应性与连续性水平。其中,“适应性” 考察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适应时代变迁的要求;“连续性” 考察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一贯性。 二是从接受方的角度出发,建构意识形态效能检验的 “受众框架”。这一分析框架考察的是中国农民群体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认知程度、情感认同程度以及价值认定程度,进而判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引发了农民群体的 “框架效应”。其中,基础认知程度考察的是农民在多大程度上了解,以及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情感认同程度考察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多大程度上引发了农民内心的自豪感;价值认定程度考察的是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行为支持和言语表达上的反映。 在 “受众框架” 检验的指标选用上,首先,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认知既包括现时性层面对其内容的认知,也包括历时性层面对其连续性的感知。对于前者,可将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振兴战略和扫黑除恶政策作为主要的考察指标。因为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以及当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直接体现;乡村振兴战略是既能够反映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且又与农民群体高度相关的宏观战略;扫黑除恶政策具有相对突出的维系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价值导向,同时又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关注和实施场域。对于后者,可将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经济政策、土地政策和扫黑除恶政策作为主要的考察指标。因为经济政策、土地政策和扫黑除恶政策均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具体写照,在不同历史时期均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与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关联度相对较高且格外受到农民的关注,因而能够使农民的实际感知在反映意识形态效能上更具说服力。其次,为了在现时性层面更好地了解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程度,以及保证调查数据的有效性,所以此处选用的指标与考察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现时性认知程度的指标保持一致。最后,想要了解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持久性价值评定,可从行为支持程度和言语表达两个层面,将党和国家的号召、扫黑除恶政策作为主要的考察指标。因为这两个指标贯穿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与农民关系较为紧密,有赖于广大农民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助力,同时,言语表达也是对行为支持程度的重要体现,因而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持久性价值评定。 在 “受众框架” 检验的方法使用上,一是对于农民基础认知、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定程度的考察,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调查的时间集中在 2018—2024 年,通过对南北两省(广东省和山西省)的乡镇、村庄进行方便抽样,总计收集问卷 2000 份,有效问卷 1778 份。这两个省份既能够较好地代表我国南北方的地域发展情况,又显示出较大的地域差异性,因而能够使样本具有一定代表性。对问卷的信度检验,克隆巴赫系数为 0.92,位于 > 0.8 的高信度区间;通过因子分析进行了效度检验,即 KOM 值为 0.86,位于 “0.7—0.9” 的区间,Bartlett’s 球形检验的显著性 P<0.001。这表明问卷的信效度较高,所得数据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二是为了更好地考察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定,也对农民进行了相应的访谈,获得了有力的质性资料。

三、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 意识形态效能的 “文本框架” 检验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因此从 “文本框架” 检视我国意识形态效能须将视线拉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内容集合上。这就需要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的重要思想,从中提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核心内容与关键词,由此审视其特征。第一是 “适应性”,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时代特色,即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适应时代变迁的要求;第二是 “连续性”,体现的是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共同特质,即其在多大程度上是一以贯之的,且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坚持的核心价值。通过建构 “文本框架”,可以有效检视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变迁在适应性和连续性上的具体表现。详见表 1。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变迁的适应性

通过表 1 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显示出其适应不同时代发展的强劲生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作为党的思想路线核心的 “实事求是” 原则是主流话语表达,为推进国家工业化建设、实现独立自主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奠定了党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意识形态基石。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新增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立场和理论阐释,深刻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中国的基本国情,极具理论原创和时代引领的里程碑意义。在此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主流话语相继提出,彰显了党对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战略研判与实践方略。进入新时代,“全面发展” 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核心关切,是立足 “两个大局”、实现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的时代要求与必由之路。总的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伴随时代发展不断衍生出新的话语表达,其现实阐释力持续增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所以具有较强的时代适应性,正是因为其话语内容本身对于时代发展与民众诉求给予了充分观照,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构筑起广泛而坚实的认同基础,从而展现出显著的意识形态效能。

注:未标注下划线的话语是不同时代独具特色的话语表达,标有不同类型下划线的话语是适应不同时代的共同话语表达。其中,“较细的直线” 表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较粗的直线” 表示坚持发展;“曲线” 表示坚持党的领导;“虚线” 表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处的文本资料来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21 版)》中的相关论述。

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效能体现必然与时代的发展紧密关联,那么在话语的表达上就一定有创新。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意识形态内嵌有含蓄的承诺、价值观和世界观,其意义基本上是由语言精制而成的”。作为意识形态的外显和表达,话语依附于特定的时空条件,承载着社会主导力量,并指向了集概念、范畴和表达方式于一体的现实性问题,其时代出场绝非偶然。质言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依托于时代,不断优化和调整自身的具体内容,其核心要旨是在充分观照日新月异的社会变迁的基础上,对不同时代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作出有力回应,从而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断衍生和展现其效能。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变迁的连续性

通过表 1 也可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话语变迁上有其一以贯之的内核,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坚持发展,其核心内涵在于追求和实现现代化,从解决温饱问题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是党始终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有力证明。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更多是以 “独立自主” 的话语表达出来,用以体现党带领人民独立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决心。改革开放以来则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展示我国经济发展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征,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支撑 “坚持发展” 的重要内容,也深刻体现出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从初步探索到持续深化再到臻于成熟的过程。三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紧密契合。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形成了一系列一脉相承的主流话语,深刻阐释了 “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怎样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这一根本问题。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价值主线。应当看到,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无论如何开拓创新,其内在的核心价值追求以及根本的话语性质从未发生改变。这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每一阶段的变迁都是在充分观照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对以往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继承与创新,在话语表达上呈现出较为显著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总的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变迁的连续性与适应性是相辅相成的,共同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输送着源源不断的生命能量。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在时代浪潮中不断突破自我而非随波逐流,根本上在于它始终坚持其赖以扎根社会的本质属性与精神特质。如果说适应性特征形容的是 “话语皮肤”,那么连续性特征则源自 “话语内核”,即贯穿于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主线。换言之,中国的意识形态效能既形成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 “风向标” 式的传播过程,同时也凝练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底色之中。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 意识形态效能的 “受众框架” 检验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效能的 “受众框架” 主要体现为中国农民群体由现实经验转化而来的认知、情感、价值认定等要素共同构成的一种较为复杂的心理结构,是意识形态效能展现的重要依据。以农民为主体的 “受众框架” 检验,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效能水平。

(一)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广续性基础认知 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广续性基础认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广泛性认知程度,二是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连续性的感知程度,两者共同构成了 “受众框架” 下意识形态效能的检验维度之一。

    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广泛性认知程度 对于农民而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仅直接体现在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还与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政策等紧密关联。农民在这些方面所表现出的认知程度,共同反映了意识形态效能。详见表 2。

通过表 2 可以看出,中国农民群体对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认知程度趋于 “中认知” 和 “高认知” 的居多,分别占比 66% 和 16.2%;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程度趋于 “低认知” 的居多,占比 48%;对于乡村振兴战略趋于 “中认知” 的居多,占比 54.1%;对于扫黑除恶政策的认知程度也是以 “中认知” 和 “高认知” 的居多,分别占比 48.1% 和 30.2%。

由此可见,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广泛性认知趋于良好,且对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和扫黑除恶政策的认知程度相对更高。从现实来看,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知程度往往取决于他们的日常偏好,与其自身的谋生手段和利益需求紧密关联。由于农民对扫黑除恶等具体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因而更加关注相关信息。此外,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形成的较为广泛的认知,也得益于当前农村社会越发多样、便捷的信息传播渠道,使其 “不出户而知天下”。更重要的是,伴随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民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认知程度较以往显著提高,这也深刻反映出党和国家在价值引领和政策执行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从而使意识形态效能有了明显的提升。

    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连续性的感知程度 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认知,不仅体现在农民对其内容的现时性认知上,也体现在农民对其连续性的感知上,即在农民看来,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经济政策、土地政策和扫黑除恶政策在多大程度上是不断延续、一以贯之的。详见表 3。

注:在考察指标中,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同历史时期党的重要思想;经济政策主要指从强调 “先富带动后富” 到强调 “共同富裕” 的转变;土地政策主要指人民公社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流转政策。

通过表 3 可见,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连续性的感知程度更多偏向 “比较连续” 和 “非常连续”,而 “比较不连续” 和 “非常不连续” 的占比相对较少。其中,农民对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感知程度趋于 “比较连续” 和 “非常连续” 的分别占比 41.4% 和 38%,总计 79.4%;对于经济政策的感知程度趋于 “比较连续” 和 “非常连续” 的分别占比 42.1% 和 29%,总计 71.1%;对于土地政策的感知程度趋于 “比较连续” 和 “非常连续” 分别占比 40.1% 和 33.6%,总计 73.7%;对于扫黑除恶政策的感知程度趋于 “比较连续” 和 “非常连续” 的分别占比 47.7% 和 31.3%,总计为 79%。由此可见,中国农民总体上对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经济政策、土地政策以及扫黑除恶政策连续性的感知程度较高。这一方面说明农民对于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经济政策、土地政策和扫黑除恶政策的持续关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及相关政策长期以来都将农民群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一以贯之地回应广大农民的利益诉求。此外,还可以看出,农民对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与扫黑除恶政策的连续性的感知程度相对更高,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与扫黑除恶政策之间的紧密衔接和高度契合,因而其能够在实际运作中得到农民长期的认可和支持。

(二)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深厚性情感认同 中国农民对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振兴战略和扫黑除恶政策的深厚性情感认同,能够反映出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度,这也是意识形态效能的生动写照。详见表 4。

通过表 4 可见,中国农民对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自豪程度在 7—8 分的占比为 86.8%,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豪程度在 7—8 分的占比为 82.8%;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自豪程度在 7—8 分的占比为 79.9%;对于扫黑除恶政策的自豪程度在 7—8 分的占比为 81.6%。从不同考察指标的占比情况来看,农民对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程度相对更高,其次是乡村振兴战略和扫黑除恶政策这两项指标。这证明,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较高的满意度和认同度。一方面,党和国家始终高度关切广大农民的日常生活,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为提升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并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并驾齐驱,使农民更容易受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熏陶,从而积淀起深厚的情感认同。总的来看,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呈现出较高的情感认同程度,这与意识形态效能的生成和提升是紧密相关的。

(三)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持久性价值认定

意识形态效能不仅反映在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知、情感方面,还体现在其外显的行为支持和言语表达上,最终形成了价值认定。其中,在行为上可表现为农民对于党和国家的号召的配合程度和相关政策的支持意愿。通过表 5 可见,中国农民对于党和国家的号召的配合意愿趋于 “比较支持” 和 “非常支持” 的总占比达到 84.8%;对于扫黑除恶政策的配合意愿趋于 “比较支持” 和 “非常支持” 的总占比达到 96.7%。在言语表达上,通过访谈发现,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一种持久性价值认定。譬如,在谈及对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看法时,有受访者表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我始终相信党,相信社会主义。”(2018wzzhsy01)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受访者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的是正能量,是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学习的。”(2023qlglhf03)还有受访者在谈论乡村振兴时道:“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领导为农民着想的好政策。”(2022dstcjxy03)

价值认定的形成一般需要经历相对漫长的过程,一旦确立,就具有了较强的稳定性。从发生序列看,价值认定往往是基础认知和情感认同有机融合且持续积累的结果。可见,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带有强烈的价值肯定,这充分印证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转化为广大农民群体内在的心理认同,这就证明了 “意识形态本身具有形塑国家认同的功能” 的观点。当一种意识形态能够在价值层面获得民众的充分认同与肯定时,其效能不言而喻。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深度融合了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的价值追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精要凝练和本质体现,其话语表达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主基调。因此,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持久性价值认定,实质上是其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积极回应,二者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与教化过程中形成了有机的良性互动。可以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基础认知、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定上对农民的影响较为显著,从而在理论、历史和现实交汇中极大地增进了其与农民之间的融洽性,彰显出较高的效能水平。

五、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 意识形态效能的提升路径

意识形态效能双重检验的结果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表达与传播态势良好,其核心价值已获得以农民为代表的广大人民的普遍支持与认同。但部分农民仍存在认知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需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效能。

(一)强化组织引领统摄,突出认知导向

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和认同度植根于人民群众对党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信任和拥戴。中国共产党始终 “将人民视为自身的领导力量源泉”,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系统认识。因此,实现意识形态效能的进一步提升,最根本的在于要强化党的组织引领和统摄全局,从而确保人民沿着正确的方向增进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知。首先,应当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核心地位,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确保广大人民在意识形态领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方向。其次,应当持续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各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才能有效提升党的公信力,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深入人心。最后,应当进一步提升党在意识形态建设与治理方面的制度化水平,健全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障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高效运行,推动意识形态效能稳步提升。

(二)创新话语表达形式,延展认知带宽

话语是意识形态的外壳,其映射了意识形态的坐标方位和价值底色。民众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知水平往往取决于其对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认知容量。因此,创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达形式,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更加延展的带宽上为民众所认知,是提升意识形态效能的重要前提。首先,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人民立场,要深刻洞察民情民意,以人民的现实诉求和热切期盼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创新基点。其次,应当促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话语和民众日常生活话语的相融相通,要坚持受众导向,将理论话语衔接至大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语言风格与表达形式,从而 “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生活话语和价值体系”。最后,应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创造性转化,促进 “传统文化价值与主流政治价值的良性互动”,让民众在文化熏陶中扩充其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实际认知空间。

(三)优化数字传播生态,畅通认知通道

伴随数字化时代的全面开启,数字媒介成为一种新的 “意识形态的炼金术”,也构成了广大民众认识和了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通道。可以看到,意识形态效能的提升与数字化之间的耦合趋势日益显著。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数字传播生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提高民众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知水平上的作用。首先,应当不断增进对数字技术前沿势态的把握,精准研判数字技术发展的风向标,提升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数字化传播的驾驭能力。其次,应当加快数字技术应用领域的立法步伐,加强对各类数字平台的监管和信息数据的维护。最后,应当着力提升社会大众融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数字化传播的积极性,这就需要以良好的数字基础设施为依托,特别是要积极 “推进落实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弥合民众认知层面的 “数字鸿沟”。

(四)融入地域特色要素,增强认知效力

对于民众而言,地域不仅是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的地理空间,更是长期承载和形塑其集体记忆、思想观念的基本场所。因此,意识形态效能的提升需与地域特色要素紧密结合,必须因地制宜引导民众形成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由浅入深的系统认知。首先,应当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与优秀地域文化之间的有机融合,使各地民众能够有效吸纳优秀地域文化中蕴藏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基质。其次,应当将不同地域变迁和发展的历史记忆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载体,可通过仪式展演和具身体验等方式,使民众在情境濡化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知。最后,应当基于不同地域民众的现实诉求,不断完善与地方发展相适配的支持政策,并做好政策的宣讲和解读工作,吸引各地民众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广泛关注,从而为提升意识形态效能注入稳定的认知效力。

结语

基于 “文本框架” 与农民 “受众框架” 的双重检验,能够发现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意识形态效能较为显著。第一,从 “文本框架” 中能够看到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变迁的适应性与连续性。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达显示出与其所处时代及其发展要求的高度契合,不断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话语的再生产;二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始终坚守自身的价值内核,在回应民众关切、调和社会诉求以及推进国家战略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从 “受众框架” 中可以发现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广续性基础认知、深厚性情感认同和持久性价值评定。第三,中国农民在情感和价值层面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更为显著,在价值立场上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基础认知广度上还有所不足。可以说,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形成了 “以情感价值为主导” 的深厚认同。

中国农民 “以情感价值为主导” 的意识形态认同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它有别于意识形态效能 “弱化说” 的基本观点,也与 “强劲说” 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即中国农民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既不同于霍尔比格所讲的精英阶层在实践检验与激励下的接受,也不同于陈伟等学者所发现的在经济转型时期建构的 “诠释包裹” 下工人群体和企业组织对意识形态话语的接受,而是经过几十年代际传承所形成的根深蒂固的政党认同下的意识形态效能。这种意识形态效能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最为珍贵的合法性基础,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民心基础。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对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西方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性超越就在于,拥有一个超越地方利益、群体利益、家族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上的组织化力量 —— 中国共产党”。事实证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效能的稳步提升正是得益于党的坚强领导。总之,意识形态效能的再提升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局,有赖于各方力量的协同发力,任重而道远。

来源:《中州学刊》2025年40期第8期。

作者:李蓉蓉,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解小宇,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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