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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李冬慧、慕良泽《从生存理性到发展理性:农民组织化的实践路径与运行机制——以“集体经营”实践为例》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22 10:59:56      发布人:       

从生存理性到发展理性:农民组织化的实践路径与运行机制——以“集体经营”实践为例

文章来源:《求实》2026年第02期。

作者简介:李冬慧,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慕良泽,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以农民组织化重塑乡村主体性,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前提。新时期,农民群体的行动逻辑遵循着从“生存理性”到“发展理性”的转型,亟须从理论层面反思实现农民组织化的制度条件、内在动力及持续效能。本研究基于“制度—资源—认同”的分析框架,阐释农民实现组织化的制度探索、资源整合与认同建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集体经营”的实践表明:联农、助农、惠农的制度探索是农民组织化的基础保障,资源盘活与重新配置是农民组织化的内生动力,身份共识、荣誉获得、能力建设的认同建构是农民组织化的情感链接。“集体经营”能够统筹资源、降低组织成本并提供合法性前提,是实现农民组织化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组织化;集体经营;生存理性;发展理性;制度引导;资源吸纳;组织认同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近年来,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导致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乡村社会再生产动力与村庄自主建设能力被削弱,农民群体间互助、合作、协调、约束等功能不断弱化,乡村社会呈现分散化、个体化趋势,在一些地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陷入“政策溢出—主体分散—动力失衡”的困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超过5亿人。在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如何将庞大的在村农民组织起来投入到乡村建设中?换言之,农民组织化何以有效实现?组织农民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是什么?

当前,学界对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构建乡村建设主体性”形成了广泛共识。从理论层面出发,有学者基于社会基础和组织限度视角认为,高度聚合与高度分散都不是农民组织化的最优形态,要在有限分散的基础上对乡村社会进行有限整合。关于农民组织化如何从理论走向实践,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组织转换引领角色并嵌入到农民群体的关系、利益、目标之中,推动多元主体建构组织文化,从而转化为实践层面的“可为”。从实践层面出发,农民组织化有效实现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以下3个方面。一是组织主体的身份影响带动范围。“乡村能人+农民”的精英带动模式很大程度上依靠乡村能人带动,但乡村能人囿于身份、资源调动能力等状况,通常难以带来规模组织化效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带动模式是当前学者认可度较高的实践路径,但经济强村与经济薄弱村发展水平差异大,在实践中多数依靠土地流转等资源性收入进行再分配,在带动农民的力度、范围方面还难以满足农民组织化的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农民”的带动模式下,基层党组织在理念目标、问题解决、资源配置等多层面具有强大的政治势能,是引领农民实现组织化的重要力量,但较少涉及利益联结机制问题。二是组织载体的异质性影响资源统筹成效。有学者建议,通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再造村社集体,进而建立起以土地为载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来组织农民,但单纯的土地规模化经营并不一定能形成稳定的经营收益,由此形成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持续性还有待考察。有学者认为,“资本下乡”将农民卷入市场体系,获得了更大的收益空间,使农民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但现实中有时社会资本会将小农户的利益吞没,资源资本集中而形成的附加利益被外部资本所攫取,加剧了农民的分散。还有学者认为,乡村两级通过优化国家资源配置规则,将政治领导和社会动员相结合以实现组织化,从而激活乡村自主性,但由于承接资源的乡村组织缺乏经营资源的经验,结果往往是承接了资源却未能留住资源,依靠资源下乡激活农民自治存在障碍。三是组织实践形式影响农民参与的持续动能。有学者认为,小农户通过多种经济载体与市场产生利益联结,如“公司+农户”形式,虽然降低了公司与农户双方生产专项投资、质量监督、售后成本等的交易成本,但企业违约常常会导致小农户利益受损;而“公司+中间组织+农户”形式改变了“公司+农户”模式中小农户的弱势地位,但中间组织一般为专业合作社,会为了保证公平分配而牺牲效率,带来一系列管理、决策、分配等问题。这种偏离预期的组织结果也会影响农民参与组织的持续性。

综上,学界对于提升农民组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带动农民、外部因素如何影响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主要聚焦以经济方式带动农民参与组织的行动及其效果,侧重于分析经济因素单方面的影响;鲜有谈及农民参与组织的行动起源以及实现条件,更缺少对可持续的组织化实践路径的分析。因此,农民组织化实现方式仍然是当前学界重要的研究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组织化既不是单一的经济问题,也非简单的政治问题,其不仅涉及农民增收致富的核心利益,而且包含农民价值归属的非经济诉求,与乡村治理机制密切相关。鉴于此,本研究基于“制度—资源—认同”的三维分析框架,探讨农民行动从“生存理性”到“发展理性”的逻辑转变,阐释农民组织化所面临的制度环境、内在动力及行动效能的新变化,并通过考察案例村庄中农民与村集体的互动实践,深度剖析村庄经营过程中将集体经济效益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机制与方式,为农民组织化创新实践提供现实依据。

二、制度—资源—认同:

一个解释农民组织化的分析框架

农民组织化是农民在乡土社会中建构起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物质利益体系的集群过程。组织整合过程中所涉及的农民主体行为选择偏好、规则约束与内在动力等关键要素,是分析农民组织化实现机制的重要切入点。

(一)从“生存理性”到“发展理性”:农民行为逻辑的理论拓展

1. 关于“生存”抑或“发展”的农民行为逻辑之争

理解农民组织化的生成机制,首先应分析农民行为背后的逻辑走向。在传统理论中,农民行为逻辑是用“道义小农”或“理性小农”来解释的,围绕着“生存第一”还是“利润第一”形成了该研究领域的经典讨论。一方面,恰亚诺夫认为“道义小农”是一种维持最低家庭消费水平的生活取向,也是一种在农村社会生活中受到互惠保障并形成一定基础的公正思想和合法性认知。相关研究在分析农民行动指向时,常以“道义小农”来总结农民追求庇护、采取求稳策略的行为方式,即生存理性逻辑。在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农民行动选择通常带有鲜明的时代性,遵循着特定历史阶段的行动原则。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革命和集体化运动,对于迫切想要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民来说,遵循生存理性才是第一行动原则。农民之所以能被组织起来,既受经济社会的历史性因素影响,也有农民内在需求的驱动。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化到来,中国农民也不可避免地被卷入社会化、市场化浪潮之中。西奥多·W. 舒尔茨提出“理性小农”理论,认为农民是遵循着经济理性的行动群体,其以追求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在实践中通过权衡长、短期收益,从而决定自己的行为走向。农民行为的最优选择是出于对财富利益的追求而作出的使其平稳且持续增长的理性选择,通常在人、财、物的投入方面选择投资回报率较高的方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行为取向已由生存理性转向经济理性,出现“道义小农”向“理性小农”的转变。对于满足了温饱需求并迈向社会化、市场化的农民而言,专业分工日益明确,自主创业、外出务工等追求高收益的理性权衡则成为这一阶段农民的行动特征。当前,有部分村庄通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吸纳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村就地就业,这部分“持续在场”的农民构成了乡村建设的主体力量。有学者将这部分农民称为“中坚农民”,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所得的收入,并且能够实现对家庭的实际照顾,成为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厘清当前形势下在场农民的行动逻辑,对于当前的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发展理性”是解释农民行动选择的一种新视角

首先,“发展理性”仍然是以实现经济利益为前提的。它是从理性选择理论衍生而来的,强调人都是利益最大化的趋利避害选择者,认为个体行动具有价值偏好、目的性以及功利性,行动者最根本的追求依然是利益的实现。其次,“发展理性”更强调个体提升自身技能、获取社会资源及运用资源能力的提升。有学者根据追求层次的差异将理性行动划分为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三类。而随着城乡融合的不断推进,农民群体的认知和阅历不断丰富,其已经不仅仅追求生存和物质利益,更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表现为持续的自我投资、自我能力提升以及形成以自我发展为导向的理性行动取向。再次,“发展理性”更强调维护社会关系,即对社会交往关系与家庭关系的重视与维护。社会交往关系是指地缘、业缘等关系中的就近就业、人际交往等,如获得就业信息与机会、日常互助、人情往来等;家庭关系包含“家本位”导向下对家庭成员的照顾,如子女的陪伴式成长及教育关注、老人的亲自照护及关爱式赡养等。倘若能够实现产业在地化,青壮年劳动力在村务工既能够获得接近外出务工所得的收入,又能够维护熟人社会关系网络,陪伴照顾家庭成员,免于分离之苦,是当前满足农村“中坚农民”群体发展要求的理想路径。总之,“发展理性”对在乡村发展新形势下的农民行动逻辑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如果在具有地缘、业缘优势的熟人社会中,可以满足农民在地化就业的需求,并能履行家庭抚养及照护责任,那么,就近参与有回报、有信任、有保障、有权威的集体组织就成为农民群体的行动指向。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面对乡村发展新形势,无论是“生存理性”还是“经济理性”,对于当前农民“就地就业”行为选择都存在一定解释限度。因此,对农民行为的理论解释理应从过去理性小农所秉持的“利益最大化”转变到新时期中坚农民所遵循的“发展理性”上来。这一理性行动逻辑除了考虑经济收益外,还涉及子女教育、老人照护、婚姻维系及自我提升要求等非经济目标,即以实现经济利益为前提、兼顾社会关系维护和未来自身发展等的逻辑指向。因此,向“发展理性”的理论转换成为解释农民组织化的逻辑起点。

(二)“制度—资源—认同”:实现农民组织化的三维审视

在组织社会学议题中,组织是一种在制度环境中被观察和确认的实体,而组织化是一种结群行为,是社会秩序由“散”到“合”重新整合的社会过程。在复杂的组织场域中,制度要素通常是多元甚至模糊的,是作为组织实现的前提而存在的。而在组织形成的过程中,组织与行动者策略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行动者多向度的相互依赖关系则构成了组织化的关键互动机制。只有在行动过程中,凭借资源调动与整合,行动者的利益满足、权利保护与身份对等才能实现。因此,组织化过程本身就被赋予了一定的社会功能。新时期,农民组织化遵循发展理性逻辑,以利益保障、自我发展以及关系维护等为出发点,构成了审视农民组织化的3个维度:制度、资源与认同。具体而言,制度规范保障农民利益,资源共享促进农民发展,认同建构实现关系维护,这3个面向共同形塑出农民与集体在乡村发展实践中的互动模式(见图 1)。


1. 以制度引导农民群体实现利益联结

从本质上看,农民主体行动遵循发展理性逻辑主要受到多元利益驱使,而制度是推动农民群体实现利益联结的关键要素。任何组织的维护、运行都需要制度规则的加持。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提供制度化的互动平台,才能将分散的个人组织起来参与公共事务,影响公共权力。随着农民组织化的基础条件和影响因素发生变化,农民群体参与组织的原则也从“权责对等”转变为“权责利一致”,农民基本利益实现面临“寻求组织庇护”与“整合个体差异”的张力。如何化解其中的矛盾、缓解两者的张力,制度先行是关键。具体而言,农民群体参与组织体现了“权责利一致”的原则: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惠及农民且可以通过集体经济规避小农户利益被大市场资本吞噬的风险,包括提供股份分红、工资收入、资产收入等收益保障;二是农民也要承担对村集体的责任,如管护村庄环境、参与村集体活动和传播文明乡风等义务;三是农民享有村庄福利和参与村庄公共决策的权利。通过村庄制度性规制,将农民的经济收益与成员入股资格、村庄福利发放、村民荣誉等关联起来,实行制度化管理。可见,无论是利益保障、权利享有还是资源惠及,利益联结的实现都应以制度为牵引,将“原子化”的农民整合起来并使其参与公共事务进而建设乡村。

2. 以资源吸纳农民群体满足多元发展需求

在乡村发展要素中,资源不仅是盘活乡村经济的重要抓手,也是吸纳农民参与组织的关键因素。从资源属性出发,其可分为生产性资源、政治性资源、社会性资源与文化资源等。农民发展理性中,资源供给与调配是满足农民多元化发展需求、促成农民参与乡村组织的重要动力源。首先,生产性资源供给满足农民核心利益需求,实现以就近就业、工种匹配、获取收入等为特征的在地化就业,使中坚农民留在乡村,发展生产建设乡村;其次,政治性资源为提升农民自我能力提供支持,如通过党组织引领催生主体意识、政策倾斜激发创业激情、技能培训转变生计方式等;再次,社会性资源供给是助推中坚农民承担家庭责任、享受村社集体福利保障、获得社会交往信息的重要来源;最后,乡村文化资源引导农民个体向村社集体聚集,乡村组织通过熟人网络、村规民约、地域文化引导农民共同缔造村社共同体。无论是生产性资源对农民的利益吸引,政治性资源的政策支持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还是社会性资源的地域关联,抑或是文化资源的价值引导,都离不开吸纳农民群体加入村社组织所必要的资源供给,其都是推动农民组织化的内在驱动力。

3. 以组织认同驱动农民集体行动

组织认同是农民组织化的价值基础。心理社会学研究表明,群体认同度会影响群体行动的开展,在集群行为动员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农民组织认同塑造共同体的路径为农民展现参与意愿—形成组织认同感与信任关系—转化为集体行动—塑造村社共同体格局。集体认同的建构过程也是村社共同体的塑造过程,助推农民组织化的最终实现。首先,在村庄经济发展中,农民与村社组织之间形成社会交换的过程,即“组织提供经济庇护、农民服从和回馈参与”。在利益联结下,农民通过展现参与意愿,并以分工协作方式迈出集体认同的关键一步。其次,当村社组织具有一定的经济前景和发展空间时,利益驱动农民投入时间精力参与组织,农民参与其中的获得感显著提升,从而增进了其对组织的信任。再次,在资本下乡过程中,农民通过参与组织避免被卷入市场竞争进而获得“政治、经济庇护”,增强对组织的认同感与信任感。在组织系统中,农民不仅在经营决策、规划和实践中形成规则协商意识,更重要的是在利益协商、矛盾化解和前景规划层面产生集体行动。最后,以有效的集体行动提升农民在村庄事务中的话语权,在共同行动中激发集体归属感,在社会交往中提升组织成员身份获得感,以村社组织为载体满足农民情感需求,实现村社组织集体行动与农民群体组织化的双向推进。

三、案例情况介绍

(一)村庄概况

本研究的案例对象是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贾家庄镇贾家庄村,2024年底,该村户籍人口2859人、常住人口2500余人,耕地面积4083亩。长期以来,该村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形成了乡村旅游、农业观光、红色教育与建材、酒业、包装产业等多元融合的乡村产业集群,集体固定资产约13.5亿元。2024年村属集体企业实现产值5.77亿元、利润5833万元,上缴利税4544万元。村属集体企业职工总数1236人,全年共发放薪资4431万元,带动近700 人就地就业。此外,该村还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包括“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村”“国家4A 一个 级旅游景区”“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本研究通过历时性研究考察贾家庄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阐明集体经营型村庄的农民组织化实现路径。

(二)案例选择

本研究选择贾家庄村开展案例研究,主要基于以下3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案例的典型性。贾家庄村有70余年发展集体经济的历史经验,也探索出将经济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的制度规则,适宜作为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研究对象。二是案例的代表性。当前乡村普遍空心化,而贾家庄村能够吸收村庄21~65岁、近40%的户籍人口在本村实现就近就业,村庄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民组织化程度明显高于普通村庄,其组织农民的实践经验对普通村庄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三是案例的完整性。笔者所在的研究团队对该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与治理模式开展了长期跟踪调查,并与贾家庄村开展长期的培训、学生培养与学术调研合作,深入村庄内部与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村民、集体企业负责人等建立了深入联系,收集到了丰富的一手数据材料。

(三)资料获取

案例的经验材料来源于笔者及所在团队分别于2024年7月、2025年10月在贾家庄村开展的村治调查。具体而言,一是同贾家庄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集体企业负责人、本村村民及外来务工者等开展半结构式访谈与问卷调查,围绕村集体经济、村庄治理、福利分配、治理绩效考核等主题获得近13万字的第一手资料;二是通过整理贾家庄村建设规划、工作日志、村志日报及村集体企业发展的财务数据等文档材料,还原该村政治、经济发展的历时性变化;三是查阅贾家庄村相关文献研究资料,作为山西省中部的明星村,贾家庄村的发展历程引起新闻媒体与学术界的关注,基于新闻报道与学术论文等不同角度的阐释,为本研究提供了启示。

四、“集体经营”的组织化实践:

来自贾家庄村的叙事

(一)留住农民的制度探索:支部联建、考核赋分与福利激励

在乡村社会中,非正式制度是内生于乡村场域自发形成的行为规范、伦理要求、风俗惯习等,常以多元化、多样性形式呈现。就集体经营型村庄而言,农民群体的初步组织化始于非正式制度的引导。通过构建农民参与村企经营的组织制度、约束农民行为的考核制度以及满足农民需求的福利制度,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将其留在乡村。

1. 支部联建:内部协调与集体组织架构

集体经营型村庄通常是三个组织、一套人马的“三位一体”式权力架构。在该权力结构中,村社组织统筹村级资源,在动员农民、加强内部协作、提升农民与市场对接效率等方面具有优势。按照行业类型与部门职能,贾家庄村党总支被划分为8 个党支部,分为产业支部与职能支部两大类。一方面,产业支部通过纵向关联保障农民的集体经营参与权。产业支部是权力纵向关联的载体,由农业、建材业、旅游业、酿造业、工业品制造业等5个门类构成,每个门类按行业内容组成党支部。而行业党支部作为基本管理单元吸纳本行业的非党员从业人员,实行“党员联工”,构成村庄最基层的治理单元。这样,非党员农民以从业人员身份接受集体企业领导,而党员则接受基层党组织与集体企业的双重领导,两者相互嵌入实现“支部—企业”的一体化管理。以基层党支部的层级治理叠加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业管理,最大程度地覆盖到参与集体企业的农民群体,提升农民的参与度和组织程度。另一方面,职能支部通过组织横向联通满足农民的公共事务诉求。职能支部是由村务窗口办、家庭和谐办与老年事务办等3个类别组成,能够关联到支部内所有党员以及涉及村务事项的其他农民群体。在实际治理过程中,由村级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关联产业支部,由村民委员会关联职能支部,这样一套集中了党组织事项、集体经济事项与村务事项的治理方式,形成了农民组织化的基本组织架构。

2. 考核赋分:制度规范与农民行为秩序构建

基层自治的内生性规则越规范,其组织动员力越强且治理成效越好。村庄非正式制度中的观念价值、监督惩戒、规则执行等形塑了农民的行为秩序,村级层面所制定的赋分考核制度对农民的集体行动具有指引作用。贾家庄村将居民划区管理,通过片区长联络农户、村民小组长记录日常行为等常态化管理,逐步建立起规范化赋分考核制度。自1990年以来,贾家庄村设立“和谐家庭”考核制度(实质是积分制的长期应用),涉及面向农户的7个方向共 30条要求,包括文明行为、环境管护、绿化美化、村级活动参与等方面,考核等级设定4档,考核结果直接应用于集体经济经营与参与的资格审定。例如,某户因家庭矛盾打架斗殴在年底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次年村庄新办玻璃厂允许成员入股,该户因考核“不合格”失去了入股机会,而当年户均分红5万元以上。除此之外,“和谐家庭”考核结果还直接影响着村庄福利物资发放与福利补贴使用。作为村庄治理中的主要制度依据,其内在约束与外在激励机制共同塑造了一套以利益联结、乡土契约与价值规制为核心的组织化管理方案。

3. 福利激励:权益共享与经济效益转化

在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中,创制具有正向激励的福利制度可以起到再组织农民行动的作用,即通过村级福利再造,将集体经济效益转化为村庄治理效能,这也是集体经营型村庄的治理目标之一。贾家庄村探索村级福利制度已有30余年,福利惠及村集体中的老、弱、病、困、学等多类型村民,分为常规福利、养老福利与专项福利。常规福利包括米面油等节日物资、旧房改造村级补贴等;养老福利包括村设养老金、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助老文娱活动场地与经费、村办食堂为65岁以上党员和7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餐饮;专项福利包括户籍在该村学生的考研攻博奖学金、困难村民特护金、村级特殊贡献奖金等。普惠式村庄福利制度为村庄弱势群体提供了兜底保障,也为村庄人才培育、鼓励优秀青年返乡营造了良好氛围。从实践效果看,村级福利实际上成为社会福利的补充项,是一种基于内部经济条件形成的组织工具,其体现了村庄集体经济效益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逻辑,也符合共同富裕目标下集体成员共享村集体经济成果的价值取向。

(二)组织农民的资源整合:要素集聚、资源盘活与重新配置

如何将“留在”乡村的农民转化为“用在”乡村的农民?将他们组织起来是关键。而农民组织化的重要媒介是村级资源要素有效聚合与优化配置。资源是治理运作的基础,在原有村社企业的管理模式下,通过集聚生产要素、利用政策性优势与盘活资源等措施,以外部施压与内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将在村农民组织起来。

1. 要素集聚提升村企经营效益

乡村产业遴选与布局受到差异化的资源禀赋与政策供给影响,特色资源、区位要素、市场需求与劳动力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决定乡村产业种类,进而影响产业的运营、发展。当前,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统筹经营资源提升农户经济效益,而贾家庄村作为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统筹资源、提升要素利用率方面具有优势。1986年,贾家庄村将原有队社企业与农户联办的家庭工厂,转制为公司化运营的集体企业,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集体经济转型,并投资建筑业,拓展文旅行业。从1986年至1993年,贾家庄村连续发展村办企业,采用“滚雪球”的方式,每年拿出50% 经营利润投资新产业,截至2024年,有玻璃厂(年产值1.49亿元)、粮储公司(年产值1.2亿元)、酒业公司(年产值4083万元)、搅拌厂(年产值2893万元)等,村属集体企业年产值5.77亿元,利润5833万元。在产业规模不断扩张的背后,是村集体统筹本村劳动力、租用村民土地、吸收村民资金支撑发展的结果。以要素入股,整合村级资源,村民以土地、资金或劳动力等多种形式量化折股参与企业运营,形成“村民入企、集体运营、二次分配”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联农、带农方式,创新资源资产的再分配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将农民组织起来。

2. 活用资源与弹性适配

近年来,国内传统产业用工规模逐渐萎缩,外出务工岗位减少、零工经济模式兴起,农民工群体从“老工人”变成了“新工人”,对劳动力素质、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许多企业更需要熟练型、年轻化、复合型新生代农民工。与此同时,农村电商、生态文旅与直播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为农民群体从事乡村新兴产业、拓展就业空间提供了契机。贾家庄村在升级产业结构的同时,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在村就业机会。2010年,建成裕和花园酒店,留出40% 的保洁、服务等岗位,聘用村内 25~45 岁女性就业;2015年打造民俗文化体验商业街,本地村民承包摊位超30%。除此之外,贾家庄村利用盘活集体资产的方式吸纳在村农民,对旧有产业场地进行改造升级、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如,2017年该村将原水泥成品库房改造成“万年青茶馆”,聘用村内退休老职工;同年将原石料场地改造成“儿童体能拓展乐园”,吸纳村内青年为教练员;2021年将原水泥厂办公楼改造为电影艺术中心与种子影院,吸纳毕业生回乡办起“创客空间”,打造直播基地。贾家庄村能够创造弹性就业岗位得益于其旅游型村庄所吸引的客流量,2024年春节期间,该村共接待游客35.25万人,各类景区门票收入1431.39万元。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贾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抓住结构升级的风口,设置对时间、场所与技能等要求更宽松灵活的就业岗位,吸纳在村农民成为专业化的农业生产者、集体企业经营者和村庄振兴青年骨干。从资源激励视角看,以资源为媒介形成组织化共识,是村集体组织能力在资源统筹、人员调配等方面的集中体现。

(三)农民发展的认同构建:身份共识、品牌培育与能力建设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农民组织持续运转离不开农民与村社集体的良性互动,这种互动建立在农民理性认知的基础之上。依托村社集体,通过参与村社组织的生产经营、公共事务与日常活动,强化农民群体对组织的认同。村社组织以提升农民素质、能力建设、荣誉感激发等为目标,培养发展型农民。从农民参与组织的主动性、互动性与有效性看,认同建构推动集体行动的过程经历了“达成共识—行为服从—情感链接—情感反馈”的过程。

1. 协商共识与组织身份认同

集体经营型村庄的特征是以精英为主的村社组织发挥强动员功能,进而提升农民集体行动力。农民的参与带来其高度的集体认同,村庄可以通过开展公共活动培育再造村庄共同体意识。贾家庄村互助中心、夕阳会、妇女协会、运动球队等非正式农民组织在公共生活中承担着不同角色。基于村庄公共事务,村民通过投票表决、现场讨论与网络表达等多种方式发挥成员协商作用,进而强化其村庄共同体成员的身份共识。比如,贾家庄村设立的“互助中心”,集合了老年食堂、睦邻调解中心、夕阳红娘、临时家政与简单医疗等多重功能,其最初成立时只是按照“日间照料中心”的定位来设置的。随着加入其中的群体越来越多,村集体应职工、老党员及其他普通村民的要求,不断拓展中心板块以完善功能。如今,“互助中心”已成为村庄中最重要的议事协商场所。该中心服务对象为该村户籍人口与在企职工,服务范围覆盖村庄4个片区的村民,村级设立固定资金20万元以支持“互助中心”的日常运转。在村农民是村庄参与公共生活的中心群体。一方面,他们通过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积极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合作能力、监督能力;另一方面,村庄在回应诉求的同时也增强了其对村集体的认可与信任。相较于其他类型村庄,集体经营型村庄熟人社会特征明显,村庄经济禀赋吸引农民留村建设,搭建协商共治平台,实现村集体与普通村民群体的良性互动,在建言献策、商议表决的参与过程中逐渐建立身份认同,增强村民与集体组织间的情感联结。

2. 培育乡村品牌与深化情感认同

乡村产业品牌化日渐成为乡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培育乡村品牌,基础在于乡村集体产业自身蓬勃发展,重点在于乡村本土资源的深度整合,借助地方政府的资源倾斜,结合资源禀赋、规划定位、区位条件、人文底蕴等打造乡村品牌,推进品牌价值的持续提升。一方面在于市场认可度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在于村集体成员的共同运营与维护。就贾家庄村而言,村庄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如“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村”“国家4A一个 级旅游景区”“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作为村集体成员,普通村民深刻认同其成员身份,对来访游客热情服务,乐于讲解村庄历史、宣传村庄产业、弘扬村庄精神,共同维护村庄品牌形象。除此之外,普通村民自觉参与村庄的环境管护与义务劳动,如雪天街道清扫、防洪防涝、志愿讲解等。一致行动体现的是普通村民对村集体的认同感与荣誉感,形成独特的村庄文化氛围。品牌化村庄的运营过程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荣誉感,而对村社集体的情感认同,又成为农民维护村社组织的内驱力。

3. 个体能力建设与激活发展认同

在认同阶段,发展认同是后天形成的态度,是一种个体在组织中对未来发展期待的理性认识,得益于农民群体在村社组织中长期获得的文化浸润、自我成长与价值塑造。组织化农民趋向于理性发展路径,其中技能提升是农民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农民通过能力提升获得发展机会,进而强化自身对村社组织的认同。村社组织提供的能力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技能、数字化技术应用等综合性培训。贾家庄村根据村庄产业规划和在村人口情况开展规模化培训,聚焦以下4个方向:一是农业生产技术类,以“腾飞农场”“兴农园”等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主,开展杂粮育种、药材种植与有机水果种植等技术培训;二是乡村产业技术类,如建材业、酿酒业、玻璃制品、包装制品等多样化产业的技术培训;三是项目经营类,借力“头雁”计划、“耕耘者”计划,对村庄青年党员干部开展产业经营与企业管理培训;四是劳务技能类,针对赋闲在家妇女开展育婴师、康复师、护工、手工制品制作者的技术培训。村社组织推动农民个体能力快速提升,并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农民与组织间长期保持良性互动,主要依赖“以外发促内生”的认同强化路径。因此,发展型认同是农民与组织形成并持续存在紧密联系的情感链接,基于农民—村社组织间的客观依赖关系实现农民群体对组织的情感反馈。

五、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民

组织化的运行机制

基层农村要形成稳定的内生秩序并有效运转,依赖于乡村社会的自我整合,即农民组织化。集体经营型村庄实现农民组织化有两个关键:一是经济视角下农民与集体利益一致;二是治理视角下农民对集体的“认同—归属”路径。经济逻辑与治理逻辑相互嵌入,将经济利益通过制度化手段转化为治理成效,以集体经营的能动性实践重塑村社组织的治理结构,突破集体经济制度的经济功能限定,才能实现乡村的自我整合。需要关注的是,实现农民组织化的前提是保障农民利益,实现农民组织化的动力是村级资源的横向调整与优化组合,实现农民组织化的途径是遵循“认同—归属”的组织方式。

(一)集体经营与制度赋能:组织化利益联结机制

集体经营村庄以制度内化组织规则,降低组织成本,促成组织实体化。在集体经营中,参与人即是受益人,农民与村庄关系由单一经济事务拓展为“经济联系、政治庇护与情感链接”,农民与集体的关系从权责一致扩展到权责利一致,这是集体经营村庄中农民组织化的现实基础。一方面,利益关联与合理分配是农民组织化实现的关键载体。在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以制度约束村集体并通过分红、工资、福利等措施关联农民,形成农民与集体之间的紧密利益关联。具体而言,以股权构建盈利分红保证集体收益的均等化分配,以雇佣性收入凸显个体差异化分配,以村级福利支持实现集体内部的均等性和需求性分配。农民与集体间的多重利益关联以不同分配形式呈现,这是集体经营制度下实现农业联民、产业带民、福利惠民的农民组织化新形式。其中,让在村农民获得比外出务工回报更高的收入,既符合农民增加收入的首要目标,也能实现农民的在地化就业,真正实现在地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村集体也能以就近用工降低组织成本。另一方面,以制度化环境回应发展型农民自我能力提升的诉求。集体经营的发展形式客观上要求提升农民素质、转变农民参与意识。集体产业为满足用人需求,多样化地开展专业培训,以提升农民的持续增收能力、经济合作能力、择业创业能力。同时,动员农民参与多样化村庄活动,提升其政治参与、协商议事、自主学习、诉求表达、民主监督等能力。因此,集体经营型村庄也被称为“强村公司”,通过联农—带农—惠农的制度赋能手段重构乡村结构,强化农民与集体间的利益联结,进而形成村庄利益共同体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二)村社主导与资源转化:组织化动力激活机制

在农村实践场域中,村社组织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激发农民的内驱力是实现农民组织化的有效路径。集体经营型村庄作为一种综合性组织,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下,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上实现了“三合一”,具有统筹资源的权力空间。首先,“三位一体”的权力架构是村社集体开展资源整合与有效分配的前提。作为集体经营村庄的主要管理者,村级党组织在市场化进程中兼具资源整合与组织动员的能力;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激发出经济正外部效应,主导运营并承担风险,盈利时按照股权分配收益,亏损时则由集体兜底,为农民规避市场对接风险,同时为中坚农民提供就近就业的机会。其次,资源供给是村社集体吸纳农民参与组织的核心动力。优化生产性资源以产生持续的集体经济效益、获取政治性资源以培育农民自治性、关联社会性资源以助力农民信息共享。最后,资源有效转化是激活农民链接组织的关键方式。集体企业的良性运转与持续盈利为塑造乡村治理共同体奠定了扎实的经济基础,村社组织通过整合多样化资源,将经济成果通过制度化手段转化为村庄治理成效,以此激活农民参与的内生动力,重构乡村治理模式。

(三)集体认同与情感链接:组织化长效运转机制

从农民发展理性的逻辑出发,共同利益促进农民有效参与,资源整合促成农民统一行动,统一行动所形塑的组织认同是农民组织化持续存在的情感链接。集体经营实践中的农民组织化在本质上是农民群体与村社集体间的交换过程,即集体经营可为农民提供利益保障,同时农民响应与服从村社集体的组织动员。持续性组织认同通过组织化方式形成“认同—归属”的情感链接。其中,农民作为组织主体,其行为动机和价值偏好影响集体行动目标,而其参与意愿、投入水平、诉求表达、效果反馈是组织化稳定运行得以实现的关键,也是集体认同的外在表现。情感链接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共同记忆。尽管传统熟人社会正在被快速的人口流动所消解,但部分村庄依旧保留着具有地缘性特征的集体记忆,这类记忆是乡村治理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本案例村在集体化时期曾共同克服困难谋出路,村民有着村庄共同奋斗的集体记忆,这部分集体记忆资源仍在发挥凝聚作用,构成独特的文化资源。二是情感归属。集体经营村庄为相对弱势群体(五保户、残障人士等)提供社会保护,这是村社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所有制与熟人社会制度下形成集体认同的情感来源。在风险规避与机遇供给的双重保障下,村社组织形成牢固的集体认同。对于集体经营型村庄而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组织持续运转的基础条件,而村庄和谐有序发展则是组织运行的更高层次目标。因此,集体经营型村庄以行动协同加强农民群体的组织认同,形成情感链接,以低组织成本抑制组织分化,拓宽农民组织化的存续空间。

六、结论与讨论

新时期,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城市流动,农民分散化导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失衡。将农民组织起来提升乡村建设能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步。本研究发现,集体经营型村庄的基础条件、权力结构、统筹方式、动员形式等为农民组织化赋予了新内涵:集体经济关联是村民与组织共建的利益基础;集体决策是村民参与经营的实现形式;集体分红是村民共享成果的分配方式;组织认同是村民维护共同体的情感链接;集体行动是村民遵循规则所形成的共治结果。通过集体经营方式重塑农民—村社组织间关系,共建“党组织+村集体+农民”的村社共同体,形塑集体经营的治理格局。实际上,基于集体经营实践的农民组织化是乡村治理样态的深层次呈现。

在村社集体主导下,通过制度牵引、资源整合所集结的村民群体,以组织认同促成统一集体行动,最终在利益联结和情感反馈的双重推动下,形塑以农民组织化为路径的村社共同体。当前,应破除对集体经营的“单经济属性”认知,回归集体经营的政治指向与治理逻辑,关注在集体经营形式下将村庄经济效益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组织功能。一方面,联农—带农—惠农的制度化探索是农民组织化的实践保障。发展型农民的多元需求推进村庄非正式制度不断更新,集体经营形式在实现农民工回流、助力人才留乡方面具有实践创新性。农民在地化就业的目的是降低进城务工家庭代际支持所付出的资源汲取成本,并且,以本村或县域范围作为农民家庭消费的主要单元,既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也可增加本地消费。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引领村社集体的权力结构是资源统筹的前提。集体经营型村庄的农民组织化能够实现,关键是村社集体借助党建平台的内部结构性优势,在吸纳农民、统筹行业、促成集体行动等方面构建党组织—村集体—农民的组织结构;以密切的组织关系、牢固的组织认同、统一的集体行动为特征,通过农民组织化提升乡村自主建设能力。可以说,集体经营具有统筹资源、低组织成本和合法性前提等组织优势,是农民组织化的有效实践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学界对于农民组织化的讨论多集中于功能性指向的组织,如宗族组织、乡贤组织、合作社组织、村庄协商自治组织等,组织农民的形式与范围有限。从长远看,未来乡村发展需要大规模、大范围的农民组织起来提升自主建设能力,并着眼构建农民组织化的长效机制。集体经营需要在地农民参与村社组织,形成经济动员下的农民组织化实践。其中,利益分红是农民组织化的行动基础,下一步关键是使农民组织化摆脱资源依赖,健全农民主导下的组织化内生机制。一是拓宽农民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强化沟通机制,提升正向激励,塑造能够满足经济利益、维护家庭关系与提升自我能力的制度环境,充分激发发展型农民的内生发展动力。二是畅通能人回乡渠道。返乡能人是促成农民组织化的理想主体。基层党组织通过吸收人才,鼓励返乡农民加强合作、自主创业,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村级组织支持体系,能有效联动组织内外的社会资源,以资源嫁接赋能新型农民组织化,实现乡村自主建设。三是培育内生规则。在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治理行政化倾向愈发明显,自治边界模糊,农民自发形成的内生性规则在实践中的运作空间逐渐被压缩。通过重构农民组织化内生规则,通过定期召开村民会议、群众自发的协商议事会等形成可行方案,有助于提升农民组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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