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史哲》2019(1) 发布日期:2019-10-29 10:59:56 发布人:
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是一座大厦。要构建这样一座大厦,需要从概念着手。人类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所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抽象出来,加以概括,作为自我认知意识的一种表达,由此形成一定的概念——它通常用单词或者短语加以表达。通过概念对事物进行定义,形成其内涵与外延,就使得杂乱无章的事物清晰化、条理化。因此,概念是人类知识体系的基本单位,“是构建人类知识大厦的基石”。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进行学术创新,当从概念入手,包括解构与建构,双管齐下。
一、概念并非永恒,解构必不可少
人类的认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通过概念的建构,形成一套能够传播的知识体系。人类的认识与其他领域一样,都遵循着“先占原则”,即某些人由于对事物的认识在先,通过概念对事物加以定义,并能够广泛传播,就会形成“先入为主”的认识,获得话语权。后人在接受这些概念时,自觉不自觉地会进入其相应的思维通道,形成格式化、规范化的思维。这就是思想意识的力量。
中国很早就形成对人类社会的认识,但受农耕文明的经验思维影响,缺乏一个由清晰的概念和知识体系构成的社会科学,许多论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社会科学由西方兴起,在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西方人创造了大量的概念,并形成了系统的知识体系,体现了知识生产的“先占”法则。梁启超认为:“大抵西人之著述,必先就其主题立一界说,下一定义,然后循定义以纵说之,横说之。”这是中国社会科学不得不向西方社会科学学习,也是深受其影响的重要原因。这些概念已经成为人类知识体系的一部分,离开了这些概念,社会科学就没有了立足的根基。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需要永远保持学习的心态。
但是,任何概念都有其局限性。人类的认识没有穷尽,因此,没有永恒的概念,只有永远的讨论。“我们既要立足本国实际,又要开门搞研究。对人类创造的有益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我们应该吸收借鉴,但不能把一种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当成‘唯一准则’,不能企图用一种模式来改造整个世界,否则就容易滑入机械论的泥坑。……对国外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要有分析、有鉴别,适用的就拿来用,不适用的就不要生搬硬套。哲学社会科学要有批判精神,这是马克思主义最可贵的精神品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处于全方位开放格局下,引进了大量新知识、新概念和新理论,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科学的发展。但是,由于“先占原则”的作用,使得我们对外来的理论更多的是学习,而少有批判;对外来的概念更多的是接受,而少有解构,由此出现将一种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当成“唯一准则”的现象。这种新的教条主义自然会束缚中国学者的原创力。
要建构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对国外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除了学习与接受,还要有分析、有鉴别,进行学理性批判。在相当长时间,人们对外国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采取的是一种政治性批判的态度,批判的武器更多的是“武器的批判”。这种批判很难有效,甚至适得其反,随着政治气候的变化又会发生变化。当下,对国外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的分析、鉴别,主要应是学理性批判,其中包括对流行甚久的概念的解构。
解构是一种分解,发现概念的适用性和弱点。任何概念都非完美无缺,只有通过深入其内部进行辨析,才能有所发现,从而对原有概念加以补充、扩展,当然也可能是颠覆。
“东方专制主义”是西方人对东方包括中国政治的定义,影响甚大。实际上,专制主义作为一种政体,是一种久远的政治历史现象,在世界政治史上普遍存在。由于时空的错置,在西方社会进入近代民主政治之后,专制主义政体在东方社会还存续着。与人民主权的民主主义相比,专制主义在正当性方面处于低位。西方学者基于不同目的,在“专制主义”之前冠以“东方”,造就“西方自由和东方专制”的框架,并形成思维定式。其集大成者是美国学者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的大部头著作。毫无疑问,魏特夫的著作下了很大功夫,特别是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大量论述。但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概念并非无懈可击,甚至有致命的缺陷。他的论述基础是把东方国家定义为“水利社会”,因为干旱,国家规模大,需要由政府而不是当事人来组织、兴办和管理水利公共工程。政府依靠暴力强制获得税赋,并兴办公共工程,这种暴力强制产生的是奴役关系。如果从解构的角度看,魏特夫的论断至少有两个致命的缺陷。一是东方国家并不都是干旱地区,特别是中国有着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稻产区。稻作地区主要依靠的是当事人的自愿联合进行水利治理,政府在这类区域是“悬浮式”的外在权力。二是在非“水利社会”,同样会产生专制主义。如俄国的专制主义有着很深厚的历史基础,但俄国并非“水利社会”。因此,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概念只是对传统东方政治的部分概括,不能作为理解东方政治的“唯一准则”。
二、概念创造不足建构势所必然
解构是学术创新的重要一步,但更重要的是要创造新的概念,形成概念之间的竞争,并在竞争中获得话语权。
中国的学术传统长期延续的是“述而不作”,即以经验思维来描述事实,而很少用清晰明确的概念加以表达。进入20世纪,社会科学得以作为一门学科产生,但深受文化传统的影响,著书虽多,“立说”却少。如从中国学术著作的名称便可以看出,大量的是“中国的……”,主要是陈述一种事实,而缺乏诸如“东方专制主义”这样的概念性概括,难以形成一种思维范式,将人的思维模式化,大大弱化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地位和影响力。相反,建构概念则是西方学术的优势,也是西方学术能够取得话语权的重要原因。政治学者海伍德指出:“要形成关于政治世界的知识,不能只靠观察,还要开发和提炼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它的概念。”美国人类学家斯科特在做人类社会调查的过程中,建构了一系列标识性概念,如“弱者的武器”、“逃避统治的艺术”、“道义小农”等,这些概念得以广泛传播,形成了巨大的影响力。有人因此认为,当代中国所有人类学者的影响力比不上一个斯科特。
本来,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中国人最有条件创造新的概念加以总结,但国际上流行的是在传统“威权”的概念后面加上一个“韧性”,从而将人们的思维框架规范在“威权韧性”之内,并借由国际学术传播传到国内,被奉为圭臬。
因此,中国的学术创新要改变被动地位,必须从创造概念做起。创造新的标识性概念,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发现新的事实,从事实中提炼出新的概念,这类概念可以说是描述性概念。
一般来讲,概念是对事实的概括,即通过对一类事实的描述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但任何概念都是有限的,概念不可能完全穷尽事实,只是对部分事实的概括;同时,在概念产生之后还会出现新的事实,这是原有概念所无法概括的。但是由于知识生产的“先入为主”原则,人们很容易用一个固有的概念去认识所有事物,从而形成思维定式。如西方政治学对东方政治的界定,长期延续的是专制主义、威权主义等概念,使得人们自觉不自觉地使用这些概念去认识东方政治,将思维格式化。然而,专制主义、威权主义只是对东方政治事实的部分概括,有相当的限度。专制主义、威权主义概念的核心是统治者与民众的主奴关系。从事实的角度看,如果东方特别是中国的民众都处于奴役地位,如何能够创造出世界最为灿烂的农业文明?改革开放以后又如何能够创造经济增长的“中国奇迹”?正是在对专制主义、威权主义概念进行解构的过程中,笔者根据中国社会事实,提出了“东方自由主义”的概念。因为,在古代农业文明时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村社制、庄园制的组织制度,其中内含着农奴制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将东方政治定义为专制主义,在相当程度上是基于这种具有奴役关系的基础社会制度。而在中国,自秦以后实行的是一家一户的家户经济和“编户齐民”的政治制度,国家与农民的纵向关系具有奴役性,但受统治能力的限制,这种奴役性并非无时不刻地发生在民众身边。从日常生活的横向关系看,中国农民是自由的。与西方领主既占有土地也占有人身不同,中国的地主只占有土地不占有人身。家户制内含着自主自由的属性。尽管这种属性是自然而然、与生俱来的,并与责任密切相关。这种日常横向关系的自由,从理论上概括便是“东方自由主义”。事实上,毛泽东早就讲道:“中华民族不但以刻苦耐劳著称于世,同时,又是酷爱自由、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邓小平也多次谈到农村改革就是给农民以自主权。“自由”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只是在不同时空里的实现形式有所不同。我们不能因为西方较早地提出了“自由”概念,就放弃之。同时,自由只有扎根于人类社会生活之中,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只有充分挖掘事实,才会发现自由并不是突然出现,也不是外部空降,而是深深植根于社会生活土壤里,只是这一因子受到专制主义政治的压制。而在人民民主政治框架下,“自由”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
人类文明进程具有多样性,任何人的认识都受到其生活的历史空间所限制。西方学者从自己的文明进程出发,提出了不少重要概念,并有着广泛影响。“天赋人权”是近代西方政治学的重要概念,但它不是一种描述性概念,大量事实现象无法用这一概念加以概括。如果仅仅限于这一概念,许多事实就会被遮蔽。例如,与西方人信奉上帝、处处可见教堂有所不同,中国人信奉祖先,处处可见祠堂。这是因为,在中国人看来,是祖宗赋予后人以生命、资格、地位、权利与义务等,这一理念至今还有相当大的影响。中国人在处理领土边界争端时经常讲到的一句话,便是“祖宗留下来的土地一寸都不能丢”。受此启发,我们在大量实地调查基础上提出了“祖赋人权”的概念,以对这一类事实现象加以描述。
二是要基于某种价值观念形成新的概念,这类概念可以说是规范性概念。
人类活动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是一种需要价值导向的活动。描述性概念只是对既有事实的概括,而非价值导向性概念。西方政治学之所以领先,其重要原因是西方政治文明进程具有跨越性。早在古希腊文明时期,就产生了一种高级政治形态——民主共和国,其中蕴含着大量现代政治的因子,如自由、民主、权利等。在西方政治文明进程中,文明不断地被“炸毁”,又不断地重建。因此,西方学者特别擅长于根据某种价值理念进行概念建构,以引领社会前进。这种概念并不是基于事实,或者主要不是基于事实,而是主要基于某种价值理念促进或限制某种行为方式,因此属于规范性概念。“天赋人权”便是人们为了摆脱中世纪的等级束缚所建构的概念,它指引着人们对旧制度的革命。中国的文明进程不同,长期延续的是“祖赋人权”,其中内含着差等意识。因此,近代以来,具有相对先进性的“天赋人权”在中国得以接受和传播。
显然,“天赋人权”这类规范性概念,也有其历史局限性。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愈来愈意识到此类概念的有限性。但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概念创造力不足,特别是基于价值理念,构建能够引领人类社会前进,并能够得到广泛接受的标识性概念还很有限,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近几年,这一被动局面正在改变,如习近平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这一概念超越了狭隘的基于利益关系的“国家结盟”和“利益共同体”的传统意识,具有先进性和引领性,愈来愈广泛地为世界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