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21 10:59:56 发布人:
12月19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获悉,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行批复,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周期为批复之日至2021年12月底。广东共有四个地区入选首批试点单位,分别为广州市从化区、佛山市南海区、梅州市蕉岭县、惠州市惠阳区。
早在今年8月份,蕉岭县就被广东省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拟定入选首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首批试点单位将在3年时间内,进行包括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八方面内容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