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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西充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10-25 10:59:56      发布人:       

中共西充县委办公室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充县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充县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

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把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六大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我县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径、新经验,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市委“155发展战略”和县委“533战略规划”,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着力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具体体现、统筹推进六大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快完善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科技服务、资金支持、组织制度等保障体系,走出一条符合丘区实际、独具西充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二、目标任务

用3年时间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乡村振兴的整体打法套路,为全县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探索经验、提供实践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1.创新盘活农村产权的机制

(1)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保持土地承包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以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等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2018年完成全县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的行政村完成集体资产股份改革,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责任单位:农工办、国土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房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抓好农村“七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推动农村产权确权成果应用。完善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职能,强化配套措施、工作机制和交易制度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全年收集发布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信息1500条以上,完成交易1000宗以上,实现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大力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全年新流转土地1.5万亩以上。积极采取土地入股、土地租赁和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农工办、国土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房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探索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支持新产业发展试点。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类用地,切实保障农业农村新增建设用地,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农业经营主体,其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对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纳入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将农产品冷链烘干设施、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产品储藏流通设施、休闲采摘设施纳入农业附属设施范围。保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村组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用地,仍按原地类管理,不办理转用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国土局、农工办、农牧业局、旅游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4)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拓展节余用地指标使用范围、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乡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责任单位:国土局、农工办、房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等)

2.创新农村人才培养的机制 

(1)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培训考评、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发展壮大“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对新培育和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星级评定和颁发证书,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2018年,全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3万人次,成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00人,其中A星级新型职业农民50名。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规模达到4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农工办、人社局、财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蚕业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持续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抢抓省级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县机遇,鼓励我县农业科技人员,吸引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农业和涉农科研单位农业科技人员、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来我县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创新转化活动以及创办、领办、联办科技型企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整体水平,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试点期内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创新创业30人以上,新建2个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园区,5个科技型农业企业。(责任单位:农工办、教体科局、人社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扶移局、蚕业局、升管局、张澜职业技术学校。)

(3)建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制度。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创业就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返乡农民工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创业提升培训。加强基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提供就业信息、创业指导、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实施“归雁计划”,加强与异地西充商会的深度合作,吸引优秀企业家返乡创业,着力打造各类就业创业载体,加快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五年行动计划,充实“西充发展智库”。 2018年引入返乡下乡人员4500人以上。(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科局、财政局、国土局、农工办、农牧业局、扶移局、就业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4)探索引进和培养乡村振兴人才的制度。按照“高端引领、分类开发,示范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选优配齐乡镇领导班子,充实乡镇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千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为每个村至少动态培养储备2名村级后备干部。加快引进农业科技高端人才,鼓励和吸引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加强乡村规划、文创、旅游、互联网、营销、品牌等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充国英才工程”和“631”创业计划,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纪委监委、政法委、人社局、民政局、农牧业局、扶移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创新农村发展投入的机制

(1)引导金融资金加大对乡村建设发展投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农村金融支付结算服务能力,力争涉农金融机构乡村全覆盖,规范、稳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村级扶贫互助社。完善涉农贷款风险金制度,更多地采取担保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政策措施,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健全完善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发放担保贷款。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范围,扩大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和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提高对农民灾损赔付水平。(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充支行、农工办、农牧业局、供销社、金融协作服务中心、农发公司、人保财险西充支公司。)

(2)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鼓励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农业农村发展投资运营模式。完善乡村发展投融资政策,充分发挥县属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农业投融资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更多地采取担保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政策措施,吸引和撬动社会资金参与乡村建设运营。总结推广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经验做法,探索通过国有公司、设立引导基金、PPP、特许经营、参股控股、以工代赈、民办公助、村民自建和政策引导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群众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金制度,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责任单位:财政局、农工办、农牧业局、人民银行西充支行、金融协作服务中心、诚邦公司,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持续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已形成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评估、担保、收储、处置、贷后监管等机制,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现贷款总额5亿元以上;于试点期满后,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迎接国家检查验收,同时为国家完善农村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充支行、农工办、农牧业局、金融协作服务中心、农发公司、南充市商业银行西充支行、西充农商行、邮储银行西充支行、农业银行西充支行。)

4.创新集体经济发展的机制

(1)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发展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的闲置办公用房、闲置校舍、加工企业厂房等房屋及其建设用地,按照“集体所有,有偿经营”的原则,通过租赁、拍卖、作价入股、集体经营等方式增加收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的塘、库、堰等小微水利工程设施,按“有偿使用、公平竞价”原则对外发包,取得固定、长久收益;加大力度开发整治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坡、荒地、荒滩等“四荒资源”及未承包山(林)地,完善产权有偿使用形式,釆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统一开发利用,变存量为增量, 实现村级集体可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农工办、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房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探索多种方式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在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和性质的前提下,优先用于扶持村集体发展产业。县财政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小额贷款贴息力度,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和利率优惠。加大村集体资产产权抵押融资力度,继续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评定、融资担保、价值评估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财政局、农工办、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人民银行西充支行、金融协作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等。)

(3)探索多种产业业态并存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探索符合村级实际的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支持村集体以合作经营、自主经营方式发展民宿经济、服务经济、物业经济等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幸福美丽新村、现代农业开发等项目建设,通过“自主经营、合股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利用村集体和群众的闲置房屋,通过开办农家乐、民俗旅游等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创意农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农机合作社、产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在规范合同签订、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劳务承包、农机耕种、农技植保等服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018年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预脱贫村村集体经济人均收入全部达标,培育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5个以上,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30个以上,到2020年达120个以上。(责任单位:农工办、财政局、国土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5.创新城乡民生共享的机制

(1)推进城乡统筹规划发展。坚持县级统筹规划,充分考虑县城、区域重点镇和中心村、特色村的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多规合一、功能分区、上下衔接的全域规划体系。以省、市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为指导,分级编制县级总体规划、乡(镇)级详细规划、村级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做到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项目建设,始终突出“严肃性、指导性、延续性”,严格规划审批程序,规范乡村规划建设许可程序,提升规划约束力、执行力;突出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化、实施工程化、工作具体化,确保规划逐一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发改局、农工办、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交通路网,推进农村公路联网升级改造,争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加快完善水利设施,重点实施升钟二期、海贝水库、高效节水改造、农村小型水利等工程,启动 “引嘉入西(充)” 建设,进一步解决生产、生活、生态缺水问题。扎实推进川德合作土地整治等项目,盘活土地存量资源,推进国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2018年完成乡村马拉松公路建设,新建提升通乡通村公路110公里、产业道路40公里,整理土地7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3.5万亩。(责任单位:交运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农牧业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1+N”村级公共服务阵地, 2018年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全面开放,村级农家书屋书籍补充更新全覆盖。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增加农村文化供给总量,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点建设,在张澜故居、双龙桥、古楼桃博园景区等地建设特色书院,深入开展“文载西充”大讲坛等系列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持续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流动放映活动,2018年放映农村公益电影7000场以上,组织开展“十九大”专题宣讲活动、脱贫攻坚、廉政文化等专场巡演活动100场以上。组织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村文体活动,推进农村文化院坝、乡村文体队伍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2018年创建文明示范村镇8个,到2020年达到50个以上。(责任单位:文广局、宣传部、教体科局、旅游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4)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建设力度,确保农村居民授其教、医其病、养其老、乐其业。积极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大力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教体系。推进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实施优质卫生资源下沉,加快县域内地段医疗技术分中心建设,打造20分钟医疗服务圈,开展乡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设健康乡村。完善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畅通养老、医疗险关系转移接续渠道,严格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助等政策,做到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加强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权益保障和关心关爱,加快农村老年养护院建设,拓展生活照料、救助帮扶、康复养生、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内容。2018年完成新建(改造)农村敬老院4个。(责任单位:民政局、教体科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局、妇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6.创新乡村基层治理的机制

(1)提高乡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划分确定乡镇类别、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划分县与乡镇事权范围,着力解决乡镇政府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政策,健全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乡镇政务公开和应对公众诉求处置能力、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能力。强化乡镇政府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责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及自我保护有效衔接。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责任单位:民政局、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基层党建创新引领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四强基层党组织”“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2018年全县创建基层党建示范村5个,基层党建示范园区1个。深入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程,着力培养党员示范带头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带头人队伍建设,围绕“学习十九大、推进‘533’,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主题,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大力培育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党员业务标兵”“党员服务明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18年培育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优秀党支部2个,到2020年达10个以上。(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完善村级治理机制。深入实施“五议五公开一监督”等民主治村工作机制,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扎实推进村民自治。积极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村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探索建立和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行“八公开一评议”工作,重点在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建立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评议、考核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到2020年,全县乡村自治组织健全率、管理制度完善率、必备设施配套率、重点服务到位率达100%。(责任单位:民政局、宣传部、农工办、纪委监委、财政局、农牧业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构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

1.优先配备“三农”干部队伍。

(1)建立优先选拔懂“三农”的干部制度。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作用条例》《干部任用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任用的统一要求,研究制定优先配好配强 “三农”干部队伍的实施方案。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注重选派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入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确保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招录,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选配到合适岗位。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编办、人社局、农牧业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建立“三农”干部培训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三农”干部教育培训,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2018—2022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重点培训内容,突出履职能力培训和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三农”工作能力。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配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实施基层党组织“好书记”培养引领计划和千名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程。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力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基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民政局、农牧业局、党校,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优先配置农业农村要素资源。

(1)优先配置土地指标。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做好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安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用地,按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9%以上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用地均按农用地管理,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村社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用地按原地类管理,不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对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经营主体,辅助设施的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责任单位:国土局、农工办、农牧业局、旅游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优先配置人员力量。建立“政策激励、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乡村振兴人才保障制度,加快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创业就业人员的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完善市场准入、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与高(中)等院校(系)、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共建农业技术试验推广基地,引进农业高端科技人才投身农业,引导乡村规划、设计、建筑、文创、旅游、金融、互联网、营销、品牌等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向基层流动。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引导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责任单位:人社局、农工办、教体科局、民政局、住建局、卫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优先配置金融资源。加大“三农”信贷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并在贷款利率、额度、手续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政策优惠。建立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通过股权债权融资、设立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措施,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扩大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和特色农业保险试点,2018年新增农业涉农信贷融资8亿元、生猪价格指数保险3.5万头,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金融保险支农机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充支行、农工办、农牧业局、金融协作服务中心、农发公司、天府银行西充支行、西充农商行、邮储银行西充支行、农业银行西充支行。)

(4)优先配置科技服务。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川东北高技能人才创业孵化园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支持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大学生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示范区。实施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深化产学研联盟,加快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鼓励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创新型企业优先发展。全面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的战略合作,分产业组建“首席专家+行业专家+一线专家”技术服务联盟,2018年实现120家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联网服务,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到2020年,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农牧业局、农工办、教体科局、人社局、水务局、林业局、扶移局、蚕业局、升管局、张澜职业技术学校。)

3.优先保障农村发展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优先保障乡村基本财力和村级运转经费。开展好“拨改投、补改投”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农业投入机制。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探索实行“补助改股份”、“补助改基金”、“补助改购买服务”、“补助改担保”和“补助改分险”模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建立合理的担保机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责任单位:财政局、农工办、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4.优先安排公共服务资金资源。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供给重点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农村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总量与比例。分阶段、分区域集中财力优先安排农民最急需、受益面广、公共性强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重点加大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的供给,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责任单位:财政局、农工办、教体科局、经商信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卫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构建六大建设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构建县委统一领导,县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涉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定期议事制度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实现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力量整合、协调一致,形成乡村振兴战略“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主线,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由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级党委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把各项任务措施逐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农工办、组织部、宣传部、教体科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充县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农工办,具体负责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扎实有效推进改革,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所负责改革的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范围、实施步骤等具体事宜,并落实专职人员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互联互通的信息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具体工作。各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查督办。各乡镇 、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挂图作战”的思路,落实“六个一”工作法,逐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实现明确。目督办、农工办要按照“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评议、半年一小结、年终大检查”要求,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同时对督办和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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